扎。有的也曾走入了我的生活,潛意識地改邊了我的生活,對於她們,對於生活,對於愛情,對於人性……我有太多的話想說,卻不知道從何說起,所以就寫了這個小說。
驚悚與愛情是這部小說的主要元素,寫驚悚是為了寫愛,這也是我寫這個小說的初衷。這不是個刻骨銘心的年代,所以我要把小說裡的愛寫得刻骨銘心,也相信有這樣的一種愛,有陰謀又有著不計得失的盲目與單純…愛可以戰勝恐懼也可以讓恐懼來得更加恐懼。相信看完著本書的人一定能知道我說的,假如你與你愛的人一起走進了一棟古屋,當走進去後,你漸漸意識到了屋子周圍有著不為人知詭異與危險。你想盡快地逃離這裡,但是這個時候,你愛的人突然在你眼前莫名消失了,你會因擔心對方的安危,而忽略了自我將面臨的危險勇敢地闖了進去,這時候的愛就已經戰勝了恐懼。你在裡面找著找著,然後你愛的人出現了,當你就快要奔向他的時候,他卻在你的眼前被某種邪惡力量吞噬了,這時候你面臨的恐懼不只只是來自於吞噬現象本身還來自於對對方的愛。恐懼程度也絕對遠遠要高於你見到被吞噬的是一隻動物,一個你的敵人,一個與你無關的人,這時候愛與恐懼是成正比的。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懸疑小說相比於其他小說來說,結構會更加講究,別的型別小說,拼的最多也只不過是語言情節加命運,而懸疑小說不僅要在流水般的敘述中製造小波瀾,大旋渦,而且還要在小波瀾,大旋渦欲來之前給人暗示,還要解釋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波瀾與旋渦,這根本就是個智力遊戲。
懸疑只是敘述的一種技術手段,但是在寫了不到一半的時候我逐漸拋棄了這種手段,只為了保持它的真實與真誠。
記得第一本書時,我說我就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一個駱駝,我有能力走完這漫漫的旅途,但是沙漠的生活單調而枯燥,於是我就不願意再走了,我躺在風沙裡,風沙將我掩埋,我沒有掙扎而是心甘情願地閉上眼睛,因為我明白我再走也只不過是個痛苦的輪迴,所以我的文字只不過是暫時留在沙漠中的印記,徒有虛無。那時候不是恐懼,而是恐懼後的一種絕望,我想牢牢地抓住些什麼東西,卻一直抓不到,所以一直在抓,在抓,不願絕望!我把這種恐懼融入到這部小說中,對生存、對生活、對愛對人性的恐懼。
最後希望看到這本書的讀者能喜歡這本書,也許我們曾有相同的感動與絕望,對於我自己,那時候是駱駝看沙漠,現在是站在沙漠與駱駝之外看生活,我覺得是個進步,我有對美好事物的追求,那只是個不斷完善的過程,但是並不刻意,借用《菜根潭》裡的一句話來說就是:文章寫到極處無有他奇,只是恰好,人做到極處無有他異,只是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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