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骨子裡卻是剛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個書都不耐煩的人,現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對方怎麼打字,不厭其煩。
唯一讓閆浩宇有點苦惱的就是,現在做夢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著丁一,夢到的都是萬花齊放的樣子,或者是他家的車。
但是,現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為現在丁一沉迷於學習打字,自然那個叫做《末日狂歡》的小說,也斷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過好在都沒有人罵什麼,畢竟這個情況,是個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進步還是非常快的,從一開始的手指不靈活不協調,慢慢地,能夠準確地按照閆浩宇的要求打出字來。
可是這還遠遠的不夠,因為她還得熟悉,慢慢的記下每一個字的指法。
閆浩宇反正也是這樣陪著她。
丁一已經瘋魔了,連做個稀飯的功夫都還在自言自語,稀飯應該是哪幾個手指來著?
閆浩宇:“……”
閆浩宇覺得她不能這樣下去了,雖然說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還是得勞逸結合。
自己去網上搜了兩個選單,屬於那種簡單的,安全係數高的。
然後指揮著丁一出去買菜。
從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後不用手杖,兩個人配合的還不錯以後,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閆浩宇非常討厭別人看過來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樣的人嗎?有什麼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安全考慮,她們雖然說是搬家了,但其實也就是幾個小區之間的距離,走的並不遠,如果柱著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給找到。
值得一說的是,丁媽媽後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為王頌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鄰居,發生這麼大的事情,怎麼可能不知道?
這一次,丁一媽媽但沒有勸丁一算了,只是告訴她,拿到錢以後存起來,不要亂用,以後養老用,不結婚就不結婚了,反正有了這麼多錢。
丁一接到電話的時候,還是挺高興的。
最後對方說,她以後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時候竟然是戴著耳機的,不僅戴著耳機,還戴著墨鏡。
所以她聊天也沒有人會覺得她在自言自語,只當是她在打電話。
“還要買一個電飯鍋?家裡不是已經有了一個嗎?”丁一覺得奇怪。
“買回去做菜。”閆浩宇解釋道。
丁一雖然不明白為什麼做菜要用電飯鍋,但還是老老實實地拿了一個電飯鍋。
閆浩宇這輩子也沒下過廚,但是現在在一堆菜裡仔細看著,精挑細選。
還選了雞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買了一根黃瓜。
閆浩宇記性挺好的,按照記憶中的順序,依次買了姜蒜,可樂,一級菜籽油,醬油。
最後,才發現購物車裡堆了好多東西。
然後丁一提了一大包。
閆浩宇有點後悔,該少買一點。
丁一感覺到了它的情緒波動,以為是它也想吃東西了,畢竟後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東西的。
於是問道,“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快點修成人形?”
閆浩宇:“……”我也想知道。
別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經風的,但是力氣還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這段時間,透過加入的水逐漸減少,閆浩宇已經成功把稀飯變成了乾飯了。
兩個人配合也越來越默契了,畢竟,打字的鍛鍊,不是蓋的。
每次接收到資訊,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應。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沒有什麼障礙。
洗好了以後,閆浩宇便指揮著丁一用醬油把翅中醃製一下,就像網上說的那樣。
然後又洗了新電飯煲。
其實家裡是有天然氣灶的,但是閆浩宇不放心,不敢讓她用。
所以就用電飯煲。
刀也不敢讓她用。
丁一覺得沒什麼,她平時切個水果也沒事,但是閆浩宇就是不讓她用。所以,蒜是剝皮以後的整個,而姜這掰了一片下來。
然後……
閆浩宇愣了一下,電飯煲做可樂雞翅怎麼做來著?
他在路上都還記得。
於是,丁一拿出手機再百度了一下,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