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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漢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實際掌權的呂雉宣佈廢除秦始皇焚書時頒佈的“挾書律”,使得長期受到壓抑的各種思想和文化藝術得以正常發展。

實際上,“挾書律”雖然在對中國古典文化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和損毀,但對於當時秦朝的統治而言,並非一無是處。當然,這是另一個理論範疇上的東西,在此我就不深加探討。

“三族罪”、“妖言令”是呂雉在高後元年廢除的。

“三族罪”實際很好理解,因為我們聽過很多,古時侯很多人都享受過這種待遇。現今,對“三族”的說法也有不同。有的說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說,則以父、母、妻為三族;亦有以父、子、孫為三族的說法。但不管怎麼說,這條法令是極其嚴苛的,一不小心就會絕了後。然而,呂雉廢除了這一條。事實上,她也做到了。她掌政十幾年,殺過很多人,但沒去滅對方全家,這難能可貴。(韓信、彭越是其掌政前所為,不歸此類。)

“妖言令”是秦始皇時現在言論的一條規定,白天在街上說句過火的話,晚上可能就會有幾個人衝進家裡,給你扣上這頂帽子。通常情況下,一旦戴上這頂帽子後,緊接著就有幸和“三族罪”聯絡到一起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