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行,我馬上就過去。”
馮嬈關上手機,這才犯難,她下廚的手藝可是少人恭維。長這麼大,她覺得最難的事就是燒飯炒菜。小時候她被父母嬌慣得從來不進廚房,連一隻碗也沒洗過,後來慢慢長大,先是進寄宿學校而後考進大學,都是在食堂裡吃,用不著自己做飯。參加工作之後,她也很少做飯,中午在公司吃工作餐,晚上回到家也懶得做,經常跑到附近的餐館去吃。她最拿手的就是熬些鹹菜粥(這還是在學校宿舍練成的),再攪上一些麵包屑胡亂吃一頓,感覺還挺好。可是總不能這樣招待駱言姬呀?
正好路過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她忽然決定還是買兩份套餐帶回去一起吃。
她住在嘉裡洋現代生活小區,離世紀公園不遠,130平方米的房子,她一個人住著,挺大挺寬敞。只是屋裡有些凌亂,看來很少收拾。她從小隻知道讀書,對做家務什麼的不怎麼在行。
她和駱言姬是在同濟大學讀書時認識的,她學的是工商管理,駱言姬學的是國際貿易。駱言姬是校花,高鼻樑大眼睛,漂亮得出名,幾乎全校的人都認識她,當然馮嬈也不例外。只是駱言姬並不認識馮嬈,駱言姬認識馮嬈是在2001屆大學畢業生(也就是她們這屆)共同參加的一次舞會上,記得那次舞會馮嬈沒怎麼跳,心情不好。原因是她剛剛談上個男朋友,昆明人,挺帥,她叫他在上海找個工作,而他執意要回昆明,她不可能跟他去昆明,這就意味著兩人只能分手。她心情糟透了。她想他要是愛她就肯定會留在上海,也就是說他並非真正愛她。不過這種說法也不全對,畢竟他們只談了幾天,在這麼短時間內要想愛得多麼深很難。但她還是覺得自己的感情受了欺騙,她恨他,不肯跟他跳,也不准他坐她身邊。他自覺沒趣便離開了舞廳。她沒離開,還坐在那兒,只是別的男生來邀她她也不跳。正當她也準備離開的時候,駱言姬走了過來,說:“馮嬈,你怎麼幹坐著不跳舞呢?”她說:“我不想跳。”駱言姬能夠叫出她的名字令她驚訝,因此應該說駱言姬其實也早就認識她。
“你應該跳跳舞,開心開心。”在那次舞會上,有很多人像馮嬈這樣傷感這樣鬱悶不樂。臨近畢業,大家同學了四年突然間要分手了,那種心情就很難高興起來。駱言姬不可能想到她的鬱悶主要來自另一方面。
後來,她們彼此很熟了,駱言姬就說:“你長得這麼漂亮這麼惹人注目,我怎麼可能不認識呢。”她說:“你可是校花,怎麼反說我漂亮呢?”駱言姬說:“不,你比我漂亮。”她知道自己沒駱言姬漂亮,不過作為校花的駱言姬謙遜地誇她漂亮,她聽了自然高興。她們逐漸成了好朋友,參加工作後一直保持著聯絡。
大學畢業後,馮嬈找過好多工作,直到去年應聘於一家韓資企業做專案經理才總算滿意。而駱言姬一出校門就來到一家跨國公司任職,目前已升至市場總監。那家跨國公司的亞洲總部就設在上海浦東,副總裁是個香港人,駱言姬剛去工作不久就和他拍拖上了,兩人已於去年結婚。只是今年年初,她老公被調回香港,只好兩地分居。
馮嬈有時候真想問問,她那麼愛老公,怎麼捨得讓老公回香港,又為什麼不一起跟著去?這種夫妻兩地分居的生活她真的能夠習慣嗎?不過想到這兒她就有些惆悵,覺得自己和駱言姬比起來真的差遠了。
她正這麼想著,門鈴響了,她知道是駱言姬來了,趕緊去開門。
“怎麼這麼快?”
“我通完電話就過來的呀。”駱言姬說,“怎麼樣,晚飯做好了嗎?”
“我沒做。”
“咦,你不是叫我過來吃晚飯的嗎?”
“我買了兩份肯德基。”
“你可真會偷懶。”
“哎呀,你知道我不會做飯。”
“那你應該找個保姆給你做,再說這家裡亂糟糟的,找個保姆也好收拾收拾。”
“我也想過這問題,”馮嬈說,“不過我想找的不是保姆,而是想找一個人合住。”
“想找一個男人?”駱言姬會意地笑道。
“那是早晚的事,”馮嬈也笑著說,“我目前還只想找個女的合住,找一個藍領女人,關鍵是要靠得住,我可以只是象徵性地收一些房租,或者乾脆分文不收,作為交換,她必須為我打掃衛生。”
駱言姬點頭,說:“這主意不賴,多一個人住,就會少一份冷清。”
“我倒不是說冷清不冷清,關鍵是這屋子太大了,光拖一下地就要耗上半天時間,挺討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