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嗎,可家裡的肉乾快吃完了,也不知道新鮮肉悶出來會不會好吃呢?”
金珠看著秦王氏送出去的兩揹簍紅薯滿眼的心疼,可轉眼看著旁邊還堆著紅薯堆,又才深撥出一口氣,低聲安慰自己,紅薯還有很多咱不差這點,何況還換了點蠶豆回來,不吃虧的!
“我也不知道娘要怎麼做給我們吃,不過只要是娘做出來的就肯定好吃,呵呵!”滿倉對他孃的手藝那是相當的自信,從他娘手裡出來的東西,就沒有難吃這一說法。
“我也知道肯定會好吃,就是不知道要怎樣吃,有點好奇罷了。”
金珠白了一眼和她同是吃貨的滿倉,心裡深深的鄙視了他一下,有個那麼會做飯的娘,不說你也是一把好手,怎麼樣也應該知道些頭頭道道吧,沒成想比自己還不如。金珠想起她上輩子的媽來,那完全是一個廚房殺手級的人物,搞得金珠從小就對廚房敬而遠之,否則憑她那麼會吃喜歡吃的動力,怎樣也有幾樣拿手好菜吧,哪會像現在這樣毫無動手能力。
不過還好,金珠不敢自己動手,卻不妨礙她在網上收集美食的製作方法,特別是一些製作影片,那是她最愛看的節目之一。可偏偏這類節目為了好看省時間,美食影片往往被剪接得美輪美奐,完全捨棄了很多粗加工階段,展現在人面前的完全就是看不出原樣的半成品,等到美食出爐,當初的金珠眼裡就只剩下成品了,哪裡還記得是怎樣做出來的,所以啊,金珠現在很苦惱,腦子裡是有很多食物的加工方法,但都需要反覆的實驗才行。
“金珠,你想到要怎麼吃了嗎?你只管說大嬸給你做。”剛回到家門口的秦王氏,聽到金珠的話忙接了個口。
秦王氏天生就對做吃食感興趣,她的鼻子和舌頭好象比別人都靈那麼幾分,能嚐出其他人嘗不出來的味,嗅出其他人聞不見的香。從小在孃家時,就常一個人蹲在廚房裡,或者是田間地頭,琢磨怎樣做出的吃食才能好吃,出嫁給秦大富後,連生了兩個兒子,婆婆歡喜得也不拘著她,任由她在家裡鼓搗吃食,反正家裡條件還不錯,也不指她幹活,這麼著練出了一手好飯菜,把婆家人吃得更是歡喜她,沒想到一場戰亂毀了溫暖的家,一路艱難逃荒到了口子裡,雖然也在盡力的把飯菜做好,但往日琢磨的勁頭卻淡了。
最近在金珠的指點下,把家裡本會瞎掉的賤物弄出了新鮮吃法,又讓她重新對琢磨吃食燃起了興趣,秦王氏現在對金珠每一句關於吃食的話都特別的重視,聽到金珠問滿倉,她第一個反應就是金珠又有新吃法了。
“秦大嬸,你回來了啊,我沒想到新的吃法,就是奇怪你怎麼拿回那麼多的蠶豆來,好奇的問一問。”
“哦,這樣啊,其實也沒什麼,不過就是家裡的紅薯太多,這樣堆在這裡太可惜了。紅薯條雖然做著簡單,但那麼多的紅薯,大嬸一個人也忙不過來,以其最後壞掉還不如送些給其他人吃。你錢嬸子是個不會做飯的,這紅薯做法簡單,洗乾淨用水煮或是扔火塘裡烤,怎麼樣都能弄熟了吃,味道不錯還能充飢飽腹,給她是最合適不過的了,何況還能換點蠶豆回來,也算是相互幫忙吧。”
秦王氏說著嘆了口氣:“只是就算送了些給你錢嬸子家,我們這裡還堆著那麼多些,如果不能及時的處理掉,最後還是會壞掉的,真真是可惜了。”
“秦大嬸,不是還有其他家嗎,要不我去打聽打聽,要是也有想換的,那我回來跟你說。”
秦王氏的話讓金珠瞬間明白過來,人手不夠是其中一件事,這加工的工具和場地跟不上也是問題之一,現在口子裡最大的鍋也就五十公分的直徑,這樣的鍋本不是鄉下常用的尺寸,不過是因為不方便拿才勉強用上,相應的榛子也很小,每蒸一次紅薯,個頭大點的也三、四個,小點的才五、六個,能做出一簸箕紅薯條來,秦王氏都不知道蒸了多少次了。
金珠想要用紅薯條創收的想法暫時受阻,本有些沮喪可一想到不能做出東西來賣錢,但可以換點東西回來,說不定又能發現其它生財之路,金珠利馬又興奮起來,馬上向秦王氏毛遂自薦,準備去充當一次美食偵探,找找可能隱藏的財路。
“咦!金珠這個主意好,大嬸家裡事多忙不過來,沒辦法挨家挨戶的去打聽,你帶著點紅薯條找小夥伴們玩去,他們要是喜歡吃就讓回家和大人說,想換的就來換點,沒東西換也不打緊,咱們白送給他們都使得,總好過壞了丟掉吧,拿著,快去吧!”
秦王氏拿了個布袋裝了些紅薯條遞給金珠,轉眼看見滿倉也跟著站起來想出門,忙伸手攔住一指頭點在腦門上:“滿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