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 你是先去西北大學讀了四年博士課程, 然後再來耶魯法學院的, 你覺得在西北大學那四年裡, 自己有什麼變化嗎?
李: 我最大的體會是, 讀博士必須非常熱愛自己所做的研究, 否則這個過程會很痛苦。 博士課程剛開始的時候還比較平穩, 就是一步步地上課、 做研究。 學到一定程度的時候, 就要面對現實了, 也就是要開始考慮找工作的事情了。 我們總是先看看師兄、 師姐怎麼做, 他們如何考慮工作的問題, 他們畢業以後的去向。 在這個過程中, 我發現美國的文科博士找工作確實挺困難的。 我真不希望自己以後在就業市場上像爛西紅柿似地被扔來扔去, 所以我開始考慮做一些更實際的改變。
馬: 你怎麼會決定讀法學呢?
李: 在決定申請去讀法學專業的時候我並不十分了解法律, 也談不上熱愛法律。 坦白地說, 我是從更實際的角度去考慮的。 在我周圍, 有這種實際考慮和實際行動的人不少, 比如有朋友讀的是社會學博士, 然後轉到哥倫比亞大學去讀法學。 我從他們的資訊反饋中感覺到, 法學和文科的專業跨度不大, 以前讀文科博士所鍛鍊的讀和寫的基本功都用得上, 所以我想這應該是一條不錯的退路。
馬: 你每次做選擇都有退路, 這次耶魯法學院變成了你的退路。
李: 我並沒有放棄讀博士學位, 我只是中途出來為自己以後的發展做一些其他的準備。 讀博士是為了以後做學術, 但如果以後不做學術, 做實踐的話, 法律會非常有用。 中國現在發展得很快, 在一個法制社會里, 對法律方面的人才需求會越來越多, 要求也會越來越高。 在美國更是如此, 所有的理論似乎最後都會落實到法律層面上來實施。 我博士的研究方向和中國的法制改革、 中國法律的地域差異有關, 所以讀法學學位對我做博士論文也很有幫助。
馬: 你的選擇很保險而且兩邊都能兼顧。 你為什麼選擇耶魯呢?
李: 讀法學的學位投入很大, 機會成本很高, 所以一定要去最好的學校。
馬: 耶魯法學院是最好的, 你申請的時候有什麼體會?
李: 我和別人一樣, 做題、 考LSAT、 準備推薦信。 我有個很深的體會: 運氣很重要, 即使你所有的申請材料都做到最好, 也只有50%的機會。 我的成績並不是特別好, 比我那些室友的成績要差。 也許耶魯看到我在博士期間做的研究和法學非常相關, 估計我以後可能會考慮做教職, 這和耶魯法學院重視理論研究的傳統比較符合, 所以選擇了我。 我的推薦信對我申請成功幫助很大。 我在西北大學的教授非常支援我, 有一封推薦信是我導師寫的。 他畢業於哈佛的法學院, 又是斯坦福的博士; 還有一封信是數學系的一位教授寫的, 我選了他的課, 因為這門課對我的研究方法很有幫助。 我猜想, 耶魯綜合起來考慮, 覺得我和我已經做的準備都比較適合做學術研究。
十字路口的理性選擇(2)
馬: 你在美國讀大學, 覺得最大的收穫是什麼?
李: 在美國學會了質疑所有的東西, 包括一些最基本的假設。 在中國讀書的時候, 基本上是教授講, 學生聽, 然後做一些基本的舉一反三。 美國教授絕不希望你被動地接受, 他們要你質疑, 一層層地置疑, 然後提出自己的觀點, 一起進行理論的探討。 這在中國學生看來, 是教授做的事情。 而在美國, 學生是重要的參與者。
我慢慢習慣了高層次的抽象思維。 比如以前探索中國問題就考慮中國, 探索中美關係就考慮中國和美國。 在讀博士的過程中, 我需要從各種角度、 各種層面探討。 什麼是中國問題?什麼是中國?一層層地剖。 我討論的中國是個地理概念?文化概念?還是人們的一種認同感?比如一個廣東人和一個陝北人, 他們說不同的方言, 但在報紙上看到美國批評中國的人權都會有同樣的感受, 為什麼又批評我們中國人。 這種認同感從哪裡來?一個個問題問下來, 即使很簡單的問題, 都有許多值得討論的空間。
來美國之前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只是機械地解答問題。 來美國之後, 知道自己不知道, 開始主動地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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