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版權運營”!
最大限度的對文字內容的價值進行開發,使得小說與電影、電視劇、動漫、遊戲等等產業融為一體。
這一個戰略,說起來容易,但是做起來並不簡單。
小說要改編成為電視劇,那需要與電視媒體有一定的人脈關係。
改編成電影,也需要有嘉禾、邵氏、新藝城等等電影公司的關係。漫畫、動漫改編,目前在香港最有實力的自然就是玉郎國際。
至於遊戲產業,香港的遊戲產業基本是零。
這個年代的主要遊戲產業是集中在曰本、美國兩大地區。其餘的歐洲、韓國、臺灣等地雖然有一些遊戲產業,不過主要是給曰本的遊戲公司做一些代工。
香港雖然在電影行業實力非凡,但是遊戲產業毫無基礎。
遊戲產業,只能徐徐圖之!
事實上,《明報》的大動作,不但引發了整個《明報》體系小說作者們的歡欣鼓舞。
也引發了《明報》的對手的關注。不過,在對手們分析一番情況之後,並沒有對於明報的戰略轉型給予重視。
甚至“全版權運營”被對手們得知後,也覺得有點可笑。
畢竟香港有改編價值的名家作品,根本不需要中介代理即會有導演、影視公司搶破頭去買改編授權,而那些新人作品,幾百部也不見得一部能有改編電影的價值。哪怕改編之後,也不見得能夠賺錢。
所以,《明報》的對手自動忽略了“全版權運營”這一條,反而在分析《明報》加強實體書出版行業的實力,有何圖謀?
難道是《明報》看上了那一塊利潤遠遠低於報紙出版發行的市場?
香港、臺灣兩地。一流的出版社,一年能賺一兩千萬就不錯的。這些利潤,主要還是一些名家作品獲得。
而出版普通作者的書,十本書至少有“3本虧本、2本不賺不虧、3本利潤微薄、兩本大獲其利”!
所以,一個能夠一年有1億港元營業收入的超大規模的出版社,往往只有幾百萬的利潤。
《明報》這樣的報紙,一年1億港元的營業收入,但是卻是能夠賺3000萬港元的利潤。而且,利潤還是以每年20?速度在激增。
這就是為什麼,香港的那些大型報刊,一般並不重檢視書出版業務。因為,圖書出版相對於報紙的利潤來說,那算是真正的微利產業。與其投資實體出版業務,還不如投資更多資金,在報業行業中擴張規模。
但是,燕雀安知鴻鵠之志!
報紙這個傳統的新聞載體,在30年後,網際網路時代大行其道,開始出現頹勢。很多的國際著名的報業集團,都開始進行嘗試數字化轉型。以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等等平臺上製作新聞網站,逐步轉型成為數字化新聞媒體。
而傳統的紙面媒體,隨著科技的發展會越來越式微!
張少傑不知道,紙張的報紙什麼時候會徹底消失。但是,張少傑知道面對科技的發展,紙張媒體在未來算是夕陽產業!
不過,無論科技如何發展,內容都都核心競爭力!
漫畫、小說、音樂,哪怕是時代再發展,也不過是從紙張、唱片中搬到了網路、手機中而已。
網路和手機等等平臺,又不能無中生有的變出內容,這些內容實際上還是像過去一樣,是被作家、畫家們創作、生產出來的。
張少傑知道,只要掌握了大量的有價值內容版權,哪怕將來明報的紙張報紙都不復存在了,明報也能夠在新的舞臺上叱吒風雲,甚至會比紙張媒體時代,活的更精彩,更有競爭力!
————————————“廣告,廣告,還是廣告!整天就拍廣告!”梅豔芳顯得非常的不高興。
“呵呵,廣告片女王,沒有什麼不好吧?”張少傑笑了笑。
自從《梅豔芳簽約記》這一個廣告片,在麗的電視臺、tvb電視臺放映大火之後,梅豔芳的廣告片約不斷。不少的商家聯絡龍騰娛樂經紀公司,指名讓梅豔芳給其名下的品牌代言廣告。
有地產廣告,有服裝企業,有醫藥企業,也有餐飲之類的廣告。一個月時間,梅豔芳至少拍5部廣告短片,每個廣告,龍騰娛樂經紀公司的廣告部門能賺幾萬塊,而梅豔芳本人也能賺5000元片酬以上。
一個月大賺了將近3萬港元,比起電影明星也相差彷彿了。
“可是,憑什麼那個臺灣的林青霞,可以演《大唐》中的傅君倬,我連個龍套角色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