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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帶獵戶的大狀元

要把她的女兒送去投河的太夫人,還有縱容並無視這件事的汪家家主,他們又哪裡會容許這件事情發生?

汪氏已死,還是為汪家名聲而死,是汪家的功臣,這才是整個汪家想要看到的事情。

是以無論汪老夫人如何作想,汪家始終沒有輕舉妄動,直到林安先中解元,後中會元,汪家才傳信到京中,讓汪長澤和林安交好。

汪長澤卻並不傻,他如今已經二十六七,當年發生汪氏的事情時,他已然記事。再加上林安的相貌和他的父親汪海未蓄鬍之前的確相像,汪長澤仔細問了傳信的家僕一些事情後,又千方百計找到了和林安一起住的鐘暉,打聽了林安的一些事情,便開始想要和這個“表弟”聯絡上。

可是林安顯然是知道一些汪家的事情,一直不肯和他多說話,汪長澤這才跑去大陀寺找林安。

然後就看到了一身綠衫,立在桃花林中的林姝。

即便有面紗罩著,汪長澤那時卻也認定了,人賽桃花。

他妻子三年前亡故,留下二子一女,汪長澤因想著在科舉上再進一步,便沒有再找繼室。現下見了林姝,汪長澤卻有了旁的想法。

就算家裡不能真的認回林安林姝,可是,如果他向家裡表示,願意迎娶林姝為繼室,那麼兩家人豈非又成了親戚?而汪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照顧林家。

汪長澤將自己的想法寫在信中,令人速速傳往江南。

想來,那位明明後悔地不得了,每年姑母“忌辰”,都會獨自把自己一個人關在家中的祖父,應當也會對此滿意。

汪長澤長長的舒了口氣,露出一個笑容。

林姝雖美,畢竟出生鄉野,原本並不至於讓他付出正室的位置。可如果他的這一舉動,能換來祖父祖母的另眼相待,換來一個做了本朝第一個三元的表弟和大舅子……這樣算來,他的這一舉動,卻是相當划算了。

當然,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將當年發生的事情告訴林安,並且勸林安速速與那個獵戶解除婚約。雖然背棄婚約對林安名聲稍有影響,可那也遠遠比大過林安一直揹著這個婚約所影響到的仕途。

林安不知道汪長澤的一應打算,不過他心中有數,倒也不懼和汪長澤見上這一面。

當然要帶著獵戶。

汪長澤和林安是約在一家茶樓見的,汪長澤一見跟著林安身後的獵戶,臉色就變了變,好在多年修養還在,沒有立刻就趕人,只等著一行人進了包廂,坐下喝過一輪茶水,他才慢慢開口。

“畢竟是家中私事,為兄覺得,這件事還是莫要讓外人聽到的好。”說罷,汪長澤就看一眼獵戶。

林安只笑:“汪兄姓汪,在下姓林,此事既是汪傢俬事,那麼想來我也不便留下。那麼,就此告辭。”然後就要起身。

汪長澤無法,只能看著林安把獵戶留下,氣悶一回,才緩緩將當年的事情說了出來。

汪長澤口中說的事情,和林安從劉師孃聽到的事情並無太大差距。只是有些細微的不同處。

“……當年姑母意外被擄走,家中祖父祖母皆心神大慟,忙忙令人去尋,只是尋回來後,已經是姑母失蹤的第二天下午。也就是說,姑母在外過了夜。

雖然姑母堅持說自己並未失貞,家人也相信她。可是當時祖父祖母為了尋人,動作太大,城裡很多人家都知曉了汪家女兒被擄走,還在外過夜的事情,因此曾祖母才站了出來,要姑母選擇自裁或是剃度出家。”

林安握著茶杯的手,慢慢收緊。

“曾祖母雖開了口,放下話來,可是祖母不捨姑母,每日都要貼身見姑母帶著,不肯讓曾祖母對姑母動手。

曾祖母逼迫祖母不成,後又尋了祖父,對祖父大哭一場,祖父出來後,為了家族名聲,設法讓祖母離開家中去祖母孃家,讓姑母一人在家裡,然後令人將姑母送到江南庵堂,想讓姑母剃度出家。”

汪長澤慢慢道:“只是不知為何,路上時姑母又落了水,再次失蹤,接連三日不曾找回。曾祖母因此就對外說,姑母是自己投了水,雖沒找到屍體,可也活不下來了。

曾祖母為人強勢,又以身邊有兩個得了貞節牌坊的兒媳為榮,因此做了這件事後,倒也不曾愧疚。祖母歸家後,卻是大駭,家父亦是如此,不想妹妹竟就此失蹤。而祖父……”

汪長澤頓了頓:“祖父雖常說姑母為著家族名聲,理應自裁。可是,每年姑母失蹤那幾日,祖父都會將自己關在書房,幾日不出。且這幾年,祖母和家父,從未放棄尋找姑母的蹤跡。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