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土地情歌(2)
想來,人類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這樣起源。或者說一切藝術都是這樣起源。艱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鮮活的生命需要愛情,數不完的日子和數不完的心事,都要訴說。民歌尤其是這樣。陝北民歌尤其是這樣。“百靈子過河沉不了底,三年兩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見了面,知心的話兒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燒乾柴,越燒越熱離不開。”“雞蛋殼殼點燈半炕炕明,燒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窮。”“白脖子鴨兒朝南飛,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裡想起乾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後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佔著很大的比例,說到底,愛是根本的希望,愛,這才需要訴說。在山裡受苦,熬煎了,老鄉們就扯開嗓子唱,不像我們那麼偷偷摸摸的。愛嘛,又不是偷。“牆頭上跑馬還嫌低,面對面睡覺還想你。把住哥哥親了個嘴,肚子裡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愛情的逆流什麼時候都有:“大紅果子剝皮皮,人家都說我和你,本來咱倆沒關係,好人攤上個賴名譽。”“不怨我爹來不怨我娘,單怨那媒人嘴長。”“我把這個荷包送與你,知心話兒說與你,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你就說是十字街上買來的,掏了(麼)三兩銀,哥哎喲,千萬你莫說是我繡下的。”不過我們已經說過了,主流畢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喲早早些死,前晌死來後晌我蘭花花走。”“對面價溝裡拔黃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後吃上腦,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遲來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結婚。”真正是無法無天。但上帝創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據法,很可能是根據愛;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裝飾,也都該被打倒。老鄉們真誠而坦率地唱,我們聽得騷動,聽得心驚,聽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這三個字呢。我在《插隊的故事》那篇小說中說過,陝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迴的拖腔,或歡快嘹亮的吶喊,若不是在舞臺上而是在大山裡,這拖腔或吶喊便可隨意短長。比如說《三十里鋪》:“提起——這家來家有名……”比如《趕牲靈》:“走頭頭的那個騾子兒喲——三盞盞的那個燈……”“提起”和“騾子兒喲”之後可以自由地延長,直到你心裡滿意了為止。根據什麼?我看是根據地勢,在狹窄的溝壑裡要短一些,在開闊的川地裡或山頂上就必須長,為了照顧聽者的位置嗎?可能,更可能是為了滿足唱者的感覺:天人合一,這歌聲這心靈,都要與天地構成和諧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長久不衰,因為它原就是經多少代人錘鍊淘汰的結果。民歌之所以流傳得廣泛,因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從不試圖揪過耳朵來把你訓斥一頓,更不試圖把自己裝點得多麼白璧無瑕甚至多麼光彩奪目;它沒有嚇人之心,也沒有取寵之意;它不想在眾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間,因而它一開始就放棄拿腔弄調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時癲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腳下跪倒一群乞討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蘊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長地久中去體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誠和素樸為美。真誠而素樸的憂愁,真誠而素樸的愛戀,真誠而素樸的希冀與憧憬,變成曲調,貼著山走,沿著水流,順著天遊信著天遊;變成唱詞,貼著心走沿著心流順著心遊信著心遊。
其實,流行歌曲的起源也應該是這樣——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牽念,喜怒哀樂都是真的、刻骨銘心的、魂牽夢縈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靈的作為,而不是喉嚨的集市。也許是我老了,怎麼當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動我的那麼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話各位就把它隨便當成什麼風颳過去拉倒。我想,幾十幾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麼旋風似的東南西北地刮過(比如大躍進時期的、“文化革命”時期的),因其不是發源於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駐於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實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來一直流傳在民間因而後人叫它民歌。我想,經幾十甚至幾百年而流傳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許當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來也就不會流傳下去),它們所以沒有隨風颳走,那是因為一輩輩人都從中聽見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門前有棵菩提樹,站在古井邊,我做過無數美夢,在它的綠蔭間……”“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總是沉默……”不管是異時的還是異域的,只要是從心裡流出來的,就必定能夠流進心裡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舉出一些歌詞,不能讓您聽見它的曲調,但是透過這些歌詞您或許能夠想象到它的曲調,那曲調必定是與市場疏離而與心血緊密的。我聽有人說,我們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