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部分

?”那麼,要想證明我們的思維能力還是健全的,就只好把上述前提光明磊落地推翻。

上述前提當然不容推翻。應該推翻的,是對康復工作的某些簡陋的理解,是無意之中仍然輕蔑了殘疾人的人權的某些邏輯。譬如說,沒有愛情的生活對於健全人來說是不人道的,那麼同樣的生活對於殘疾人來說就應該是可以將就的嗎?平等二字忽然到哪兒去了?

也許我們應該先來認真想想什麼是人道主義了,雖然這四個字現在已經不太陌生。我們對它習慣的理解大約來源於這樣一句話:“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但是我們現在更想知道的是:我們從瀕死中活了過來,我們的傷病已然治癒或已然固定為一種殘疾,在這之後,人道主義對我們還有什麼見教或效用?如果再沒有了,便難免會得出一個駭人聽聞的結論:沒病沒傷且衣食飽暖的活人,是無需人道主義的。也許現在倒是輪到我們來拯救人道主義了:人道主義不僅應該關懷人的肉體,最主要的是得關懷人的靈魂。把一個要死的人救活,把一個人的傷病治好,卻聽憑它的靈魂被捆縛被冷凍被晾乾,這能算是人道嗎?一面稱讚著他們的身殘志不殘,一面漠視著他們愛的權利,這能算是人道嗎?當一切健全人都讚美著愛的神聖,謳歌“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之時,我們卻偏偏對殘疾人說:“你們的就業等等問題尚且艱難,怎麼有時間來考慮你們的愛情問題呢?”這應該算是人道還是應該算作歧視?

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活著又怎麼去愛呢?所以他們主張愛情問題當然要放在就業等等問題之後。但是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人不能去愛又怎麼能活呢?看來,這絕不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式的爭議,這乃是對於生命意義的不同理解。限於篇幅先不去論誰是誰非,然而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懂得愛並且可以愛的人,自會不屈不撓地活著並且滿懷激情地創造更美的生活;一個懂得愛卻不能去愛的人,多半是活不下去的;而一個既不懂得愛也得不到愛的人,即便可以活下去,但是活得像個什麼卻不一定。

人道主義指引下的康復事業,是要使殘疾人活成人而不是活成其他,是要使他們熱愛生命迷戀生活,而不是在盼死的心境下去苦熬歲月。所以我以為愛情問題至少是與就業問題同等重要的。生與愛原本是一碼事。如果偏要問先邁左腿還是先邁右腿的話,回答是:沒了這條腿你休想邁動那條腿——你殘疾了你就知道了。況且渴望前行的不是腿,而是人,人之不存,腿之焉附?

我有時候擔心:我們費力救活的人,會不會是(或者將會不會是)一個不願活下去的人?我們隆而重之送去的輪椅,會不會倒為一個孤苦難耐的人提供了尋死的方便?如果愛情對於殘疾人來說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總是望而生羨生畏生慚生嘆的事,如果他們總是被告知:愛情不是你們生活之必需,而是可有可無的奢侈品,——那麼上述擔心絕不是多餘的。

自殺並不一定就是軟弱,常常倒是一種堅定的抗議,是鮮活可愛的心向生命要求意義的無可奈何的慘烈方式。要是我們說“不自由毋寧死”,大概誰都會贊同,但是不能愛者恰似奴隸的身份。要是我們說“人活著不能沒有理想”,大概沒有誰會反對,可是愛情正是理想之一種,甚或是一切美好理想之動因。沒有人無緣無故地想死,一個為得不到愛情權利而死的人,至少不比無緣無故地活著更值得嘲笑。照理說上帝是公正的,他應該在給每一個人生命的同時也給每一個人愛情的權利,要是上帝也有錯誤也有疏忽,讓我們原諒他並以康復工作來幫他糾正和彌補吧。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康復本義斷想(2)

所幸,使一個人願意活著比使一個人活著重要得多,也有效得多。(正像有人說過的那樣,是不斷地給一個人輸血呢?還是設法恢復他自身的造血功能?)美好的愛情可以使人願意活、渴望活並煥發出千百倍創造生活的力量。還能說這是不如就業重要的事嗎?

生命的意義當然不只是愛情,但愛情無疑是生命的最美好的意義之一。倘此言不錯的話,現在該說說具體事了:為了一切殘疾人都可能享有美好的愛情,康復工作應該給他們什麼幫助?也許有人會提醒我們注意:“健全人也未必都能享有美好的愛情。”但我想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求一切人都有機會站到起跑線上來。大概又會有人說了:“這太容易了,沒人不讓殘疾人站到愛情的起跑線上來。”這讓我想起一位康復工作者的話,他說:“讓殘疾人與健全人站到同一條起跑線上,這本身就不平等。為了平等,殘疾人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