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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著給周爾復送一個很急的件就沒有跟林青打招呼,更沒有多想什麼。直到周爾復晚上下班說是去“勿忘我”鮮花店,他還沒多想什麼,可是當週爾復下車去取花又轉頭回來,並吩咐他去代取時,他心中陡地想起了林青的身影,及至他到了花店,抱那花往外走時,他看見了夾在花中的那個留言,他就全明白了。他趁人不備貪汙了那字條。

《守身如玉》第十六章(2)

此刻大力就是給吳前送那字條來的。他送字條的時候不知以後會發生什麼。

吳前和大力喝了許多的酒,吳前喝了酒就一個勁地說,他以後決不會虧待了大力。大力輕飄飄地就先走了。

吳前一個人坐在那裡發呆。他也沒想好這張字條到底怎麼用。它真的能派上用場嗎?他的腦子一片迷茫。其實他最初的想法就是利用這張條子給周爾複製造出點緋聞,哪怕那緋聞是莫須有的又有何妨?反正只要在這關鍵的時刻把周爾復的生活和工作攪亂,讓他陷在煩惱憂患中。引起上頭的注意,讓上頭重新考慮人選。當然僅憑這張字條或許根本達不到這個目的,可是他又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沒有。沒有他就只好手裡有什麼武器用什麼武器了。

這事嚴格地說也不能怪他吳前,要怪也得怪周爾復的老婆林青。是周爾復自己家的後院先起火了,是他老婆林青沒事找事玩引火上身的……

人的理智其實是很脆弱的一種東西,它就像燈泡裡的鎢絲,是在很沒準的情況下就被突然燒斷了的。吳前的理智是被他旁邊那一桌子陌生人的談話給燒焦燒糊了的。

那一桌子人其實一直在說話,吳前都沒聽見,可是吳前不知為什麼卻單單聽見了這樣一段爭論:

鄰桌甲說,那你說,一個人被人從樓下推下去至死和自殺至死,死亡鑑定能區別出來嗎?

鄰桌乙說,當然有區別了,自己跳下去和被人推下去,那身體的著地點肯定不一樣。你想啊,那自殺的人一般都不願意頭朝下先裁,跳下去的人多半是雙腳或是後背先著地,而被推下去的肯定是頭臉前面身子先著地……

鄰桌丙說,那可不一定,那人要在高樓上往下跳,空中翻幾個滾那可由不得自己,那也由不得謀害人的人,你們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鄰桌丁說,你們全說的不對,我告訴你們,一個人自己從樓上跳下去和被人推下去,在沒有人證的情況下是鑑定不出個所以然的。也就是說根本沒什麼區別……

吳前不知那一桌人是檢察院的?法院的?還是公安局的?抑或是一群律師?總之,他們沒有想到,他們的一場瞎爭,日後害了吳前。

吳前在鄰桌丁說完話後,大家都不再繼續爭論的短暫沉默裡,以為大家都默許了丁的說法。他也就腦子進水了一般地信鄰桌丁的說法,如果真的是腦子進水了可能就好了,水可能就撲滅了他腦子裡陡生的罪惡的火焰!

吳前走出餐館,在春寒的細風中行走著,他的腳底有些輕飄。他朦朦朧朧地覺得,他最初要給周爾複製造麻煩和緋聞的念頭現在想來是多麼幼稚。那只是小打小鬧的搗亂,不會觸動周爾復的實質。應該給周爾複製造一場事故,他的耳邊不斷地響起鄰桌丁的那句話,如果真是那樣的話,那未必不是一種啟發……他看著城市聳立的越來越高的高樓,他仰頭不停地看那些他看不清的樓頂,他的脖子都被他仰的痠痛了,他的眼也被他仰得眼花撩亂了,在夜幕的掩映裡,他的眼前就真的出現了幻景,他彷彿真的看見了林青的身子從那高聳的樓頂飄下來飄下來了……

第二天的夜晚,林青的身體的確是從都市報報社大樓的樓頂飄下來的。她的手裡攥著那張“每一朵花都含有一個夢,您願走進我的夢裡嗎?那裡有我如花的青春和美麗。”下面署名“你的X”的字條。

林青的死是這幢大樓有史以來最轟動的一件事了。比林青的死更轟動的就是那張被林青的手死死攥著的署名“你的X”的字條!

“X”?

“X”是誰?

大包牙寧宣兒和老婆嘴沙沙就像是遇到了千載難逢的這樣一個宣洩的機會,她們盡興發揮著無所不及的惡毒:“‘X’是誰這不明擺著的嗎?咱全報社不就一個姓肖的嗎?‘X’不就是肖的第一個拼音字母的大寫嗎!你們這些男人啊,以後看女人別光看臉蛋長得好,那心比毒蠍還毒是不是?”

“那字條肯定是肖白寫給周社長的,被林青發現了。林青找肖白拿字條說事兒,肖白搶字條林青不給。肖白怕事情敗露就把林青從樓頂推下去了!”

“那到底是誰約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