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掌櫃的果然沒白當。”餘氏笑著稱讚道。
“你以為跟你似的,頭髮長見識短。心裡兜不住事兒,有點啥都嚷嚷出來了。”李武又慢慢的躺回去,“幸好咱家裡沒有那心思狠毒的,不然以你的性子,早被吃得連骨頭都不剩了……”
餘氏撇了他一眼,也沒說話,將洗腳水倒了出去,自己洗漱去了。
吹了蠟燭,餘氏只穿著肚兜,一手搭在李武肩上,用自己的豐滿蹭李武的背,李武動了動說道:“早點睡吧,我既然回來了,明天還得下地去意思意思。”
餘氏黑著臉蹭的一下支起身子側坐起來,目光灼灼的盯著李武的背影,兩人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二十多天了不做他就不想嗎?上回也是拿累當藉口搪塞自己,到底是不想還是……餘氏的神色未明,半晌才無聲的躺了回去。
第二天除了幾個小孩子,李家是全家出動去了地裡。
狗蛋故意走到大山面前挺直了背。
大山乖乖的叫道:“文翰哥。”
狗蛋學著夫子的動作握拳抵著下巴乾咳了一聲,挺直了脊背,嗯了一聲。
“文翰哥,你看我寫的咋樣。”大山將手中的木板往狗蛋面前一送。
狗蛋接過來一看,是《三字經》裡面的幾句,沒有臨摹書法大家的字,但字跡剛正,隱隱有鋒芒,狗蛋驚訝道:“幾日不見,你毛筆字練得這樣好?”
大山有些不好意思:“我用的碳條。”
他倒是忘了這茬,筆墨紙硯在家裡那是奢侈品,估計就里正家裡備著。他讀書從來不缺這個,狗蛋有些同情的看著大山,隨即要去摟大山的肩膀,卻發覺自己個子不夠大山的高,只得改拽他的袖子,“你跟我來。”
大山還是第一次來狗蛋的房間,說是房間,不過是李武他們在自己屋裡用木板隔了一個房間,書桌和床都在一個屋裡,讀書累了可以直接躺下。所幸屋子夠大,狗蛋的房間也不小,李武還在靠南面的牆上掏了個小木窗,糊上明紙,陽光透進來,讓狗蛋的房間看起來十分明亮。狗蛋拉著大山到書桌前站定,雙手背在背後,揚起下巴有些得意的顯擺:“看,這就是我讀書的地方。”
這麼一個動作因為狗蛋那突起的肚子顯得有些滑稽。不過大山的注意力此刻全放在狗蛋的書桌上。上面擺放著書,紙,筆還有許多東西,他有些興奮的伸了伸手卻不敢碰,生怕自己粗手笨腳的一不小心弄壞了。
狗蛋卻沒管這麼多,拿起一方外面有些粗糙的澄泥硯:“這是我爹給我買的硯臺,二兩銀子呢。”
“這是墨,比硯臺還貴,別看只有這麼一丁點,能用好久呢。”
接下來狗蛋又一一介紹了黑梓木鎮紙,宣紙,筆掛這些小東西。
“你還沒用過毛筆,看哥哥我怎麼使的。”狗蛋坐在書桌前,拿黑梓木壓在毛邊紙的上方,挑起擱在硯臺上的毛筆,沾了沾墨,背挺得筆直,左手按著紙,右手逮著毛筆的,胳膊肘懸空,剛寫了幾個字,狗蛋一下就把筆扔了出去。
大山正一邊小聲念著一邊看得專心,冷不防狗蛋一個動作,他愣了兩秒才小跑幾步撿起來,抹了抹上面的灰,心疼道:“文翰哥,這筆好好的咋扔了?”
“這支毛筆筆頭開岔不能寫字了。”狗蛋隨意道:“沒事,我叫我爹再重新給我買幾支。”李武分店掌櫃的月錢,只要不是太貴的,幾隻毛筆是小意思。而且為了狗蛋出人頭地,在讀書方面李武也捨得花錢,通常狗蛋開口要什麼,只要是學習上用得著的,李武都能滿足。
大山不由得攥緊了手中的毛筆,兩眼放光,急忙道:“那這隻筆能不能送我?”他還沒用毛筆寫過字,這用羊毫做的毛筆寫出來的字會是什麼樣子呢?
狗蛋小手一揚,正要說同意,忽然想起大山的字,用碳條就寫得這麼好,要是改用毛筆…萬一超過自己怎麼辦?想到這裡,狗蛋身子前傾,一把搶過大山手中的筆背在背後:“我記起來了,我娘說了筆頭開岔可以用來練狂草,不能扔掉。”
狂草什麼的大山聽都沒聽過,但狗蛋說是餘氏發的話,他也不好再說什麼,只哦了一聲,眼巴巴的看著狗蛋把筆又掛回筆架上。大山心裡有些失望,又待了一會兒才出去了。
第四十三章 少年心事
吃過晚飯,大山洗漱一番就早早躺到炕上去了。想著今天白天的事,他實在沒胃口吃飯,怕家人擔心才硬撐到晚飯結束,也沒點蠟燭,順著記憶摸過被子蓋在身上發呆。
小半個時辰後,門吱呀一聲開啟了,接著有人點了蠟燭。大山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