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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常平常而又非做不可的。稍微搞點科學研究工作的人,特別是搞與古代典籍有關的研究工作的,都有一種經驗:首先要積累資料,這種積累是“韓信將兵,多多益善”。*主義告訴我們的也不外是這一層意思。但是,資料光多還不行,它還必須正確可靠,而不正確不可靠的資料卻比比皆是。如果對資料不加鑑別,一視同仁,則從不正確不可靠的資料中得出來的結論絕對不會正確可靠,這一點連小孩子都會知道的。檢驗資料可靠不可靠的手段頗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考證。因此,考據工作不是可有可無,而是非有不可。在提倡假、大、空的時代中是用不著考據的。反正是“以論帶史”,或者“以論代史”。“論”已經有了,只需尋求證據加以肯定,加以闡釋,工作就算是完成了。至於資料可不可靠,那是無關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論”。如果發現資料與“論”不相符合,那就丟車保帥,把資料丟棄,或者加以歪曲,只要帥能保得住,就猗歟休哉,天下太平了。我從來不反對“論”,“論”是非常必要的;但這種“論”必須真正反映客觀規律,而這種真正反映客觀規律的“論”只能從正確可靠的資料中才能抽繹出來,考據工作正是保證資料的正確與可靠所不能缺少的。

現在還有一種反對所謂煩瑣考證的論調。我並不贊成搞煩瑣考據。但是,我必須指出一點來:搞不搞煩瑣考證,要視需要而定,不能籠統地加以否定,更不能不分青紅皂白而口誅筆伐。搞過考據工作的恐怕都有一種經驗:考據往往難免煩瑣,大而化之搞考據,是決不會搞出什麼名堂來的。只要煩瑣沒有超過需要的範圍,我看是應該允許的。

總之,我只是想說:對於考據工作和所謂煩瑣考證,要平心靜氣地進行分析,既不必大聲疾呼加以提倡,也不必義形於色橫加指責。那種過分誇大考據工作作用的論調,如“發現一個字的古音,等於發現一個行星”等等,也為我所不取。

再談考證

1987年

本文收入本書時個別文字有所節略。

不久以前,我發表了一篇短文:《為考證辯誣》,目的是想為清代考證之學說幾句話,順便發洩一點對當前理論界的不滿。在文中我講到,我不同意多少年來流行的說法,說清代考證之學之興與清代統治者大興文字之獄有關。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有點教條主義的味道,是一種形而上學,與我們幾十年來在理論方面的教條主義有關。

這引起了王武子先生不同的意見。王先生的文章對我有啟發。但是他把考證之學與文字獄聯絡在一起的傳統的說法,並不全面,不準確,仍然不足以服我。因此我再申論一下。

我在上一篇文章裡已經談過,如果清代的文人學士只是想逃避文字之獄的話,他們不一定專門從事考證之學,其他離文字較遠的學科都可以搞,甚至任何學科都不搞也可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古有明訓。考證之學決不能成為他們的避風港。有一點,我在那篇短文裡沒有點明:清代考證之學之興是由中國學術歷史的發展規律促成的,是由內因決定的,而不是文字獄等外因。

想證明這一點,用不著旁徵博引,只需根據梁啟超的《清代學術概論》一書,稍加申述,就完全夠了。我不敢說,梁的論點是百分之百地準確、完善,但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他首先講到時代思潮,他說:“其在我國自秦以後,確能成為時代的思潮者,則漢之經學,隋唐之佛學,宋及明之理學,清之考證學,四者而已。”他的意思是說,考證之學是中國幾千年的學術史上時代思潮之一。如果承認這個觀點,則應該從宏觀方面看待這個問題,不能囿於有清一代的文字獄等。

梁啟超對於這個問題又進一步進行了論證。他認為,在中國學術史上,“學派上之‘主智’與‘主意’、‘唯物’與‘唯心’、‘實驗’與‘冥證’,每迭為迴圈。大抵甲派至全盛時必有流弊,有流弊斯有反動,而乙派與之代興。乙派之由盛而弊,而反動亦然……唐代佛學極昌之後,宋儒採之,以建設一種‘儒表佛裡’的新哲學,至明而全盛。”全盛之後,流弊斯出。梁啟超把這種流弊歸結為兩點:一曰遏抑創造,二曰獎勵虛偽。清學起而矯之。他說:“清學之出發點,在對於宋、明理學一大反動。”極簡略地說,梁啟超就是這樣解釋清學之興的,而清學的代表就是考證之學。我覺得,這樣從學術發展規律上來說明清代考證產生的原因,理由是充足的,是能夠說服人的。

梁啟超又把每一個思潮之流劃分為四個時期:一,啟蒙期;二,全盛期;三,蛻分期;四,衰落期。把這四個時期的分法應用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