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順行和翠槐也不言語,只是他們杯中吁吁的沏茶聲和咀嚼肉蛋的聲音。
“依我看,龍山會也不是從個人利益出發。”耿鳳凰環視四周,靜默了片刻,壓低了聲音說,“街道政府雖然保證兩年全部償還老師們的貸款。但我們給他們的,只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口頭承諾。他們能放心嗎?”
“有機會將龍山會幾個鬧事的頭目帶到省城轉轉,找個賓館輕鬆一下。”
“近幾日,我和他聯絡不上,只是來想讓你早回去。再說他們一個窮教師怎能享受這麼豪華的吃住、娛樂啊?你們連工資都發不上,還扯淡何用啊?”
“我沒有想到讓你去感化他們,沒想到你站在他們一邊。只覺得調子低,太消極,貶低了政府形象,削弱了教育幹部的魄力。”龐順行彈了彈煙盒,抽了一隻煙,“說實在的,你能夠從民師利益出發,難能可貴,再說有一定的侷限性,考慮的太簡單了,而我們要講黨性原則,還要從事蹟出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0條規定:‘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籌措,予以保證。’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保障教師工資按時、全額髮放是人民政府的法定職責。夫人,對嗎?”
“教師法定教師有‘按時獲取工資報酬’的權利,這其中所指教師工資總量,而不是工資的一部分。”
“我們政府知道,拖欠工資是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失職行為;是對教師合法權益的侵害。”
“甚至是一種瀆職行為,龐順行!”
“對侵犯教師這份權利時教師如何獲取救濟,怎樣規定啊!我們好照辦嗎?”
“教師法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對違反本法規定,拖欠教師或者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上級政府會責令限期改正嗎?”
“會的,而是時候未到。”
“我們不改正怎麼辦?”
“當然你們不會對自己下‘罪已詔’的,但龍山會這些民辦教師的**大海會兇猛而來,你們招架住嗎?”
“工資的事不是我們一個小龍河街道能解決的事情,我們多次報請區政府。”龐順行示意少女們離開餐桌,給耿鳳凰沏了一杯酒,“關於龍山會被燒得的事是我們的錯,我們結婚燒紙,他去救槐樹。這是對他的一點補償,遠遠比他的工資多好多倍。上層建築需要經濟基礎做後盾,經濟基礎說白了不就是錢,錢嗎?”龐順行把錢推倒耿鳳凰的跟前,二人碰了一杯,“你轉給他。完完全全把家建得富麗堂皇,早娶一個稱心如意的姑娘。這才是他的正事。”
“對龍山會,你根本不瞭解。他只希望靠自己的努力達到彼岸。”耿鳳凰說。
“比如,我們到達縣城,完全可以過大橋,為什麼要劈開森林,砍掉蘆葦、果園,開闢一條大道?他為學校、為群眾、為父母、為兄弟,什麼時候就不能為自己的後路想想?”
“那是他自己的事,暫時放在一邊。如果教學樓的事不能及時解決,民師出事我無能無力。順行。”
“等老槐樹的風波平息下來,即可施工。我可以保證。他們還沒有你的能耐,除了你懂法律,那麼多的教師不會、不願、也不敢透過法律尋求幫助。網站大都在宣傳民師轉正的訊息,如果他們在這個時候上訪,別說是晉級轉正了,就是能保住還是個問題。你轉告他們。”
“即使他們討取了全額的工資,能夠如願以償的踏上公辦的渡輪,在目前的管理和捉襟見肘的有限的教育經費,他們的待遇又如何一一呈現。即使能夠全額兌現,他們又將如何?就是耿鳳凰混上校長又如何?在教師中當人看,走出教師隊伍,誰拿當人?要錢沒有,要有用沒有用。”
“我真的為你感到害羞,如此的說話不負責任。別說公辦教師,就說生活無保障,身份模糊的民辦教師——於槐江、龍大河不也培養一批批人才?”
“因為我把龍山會看作兄弟,因為我羨慕教師,你和雪蓮都幹過教育。所以我才推心置腹地把社會對教師的看法傾訴出來。”龐順行沏酒,“我真的對不起龍山會,我先後娶了他愛的女人。龐仙薈與他離婚遠走他鄉,他身邊也需要一個女人。”
正文 第134章 招商引資(三4更)
網際網路 更新時間:2013…11…6 14:57:40 本章字數:2842
“民辦民辦,說換就換。官司勝一次,受制一輩子。我就是怕,不敢赴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