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陸政東既然在經濟發展上面歸於了他的主要思路,它也不能不有所表示,陸政東才上任不久,不著急出成績,要是他沒所表示,陸政東即便是已經修正了那些東西,一樣可以有辦法讓其按照原來的節奏走。
在這一點上,周書明透過對陸政東的觀察,他也不得不承認,陸政東在經濟方面完全就是成精了,不說陸政東所做的這些就一定會讓經濟高速發展,因為這現在還不能完全看得出來,至少陸政東對經濟十分熟悉,完全有能力做到把他修正過來的東西又修正回去,還能讓外界根本就看不出來,所以為了能夠在明年經濟總量一定超越前面的山秦省,他也有必要做出一些策略上的調整
第69章深思
陸政東放下了電話,電話是馬新忠打來的,馬新忠在電話裡透露了一些情況,常委會上可能要討論一些人事問題,省委組織部正在進行積極的研究,包括西原市局局長、東河市、天化市都會有一些廳級幹部的調整,調整範圍不算大。
組織部列出的西原市局局長首選人選是辛安市的政法委書記兼任市局局長杜海濤,這個人陸政東是有所瞭解的。
這個人是從農村村支書起步,歷任鄉鎮級書記、縣長、縣委書記,以身作則,堅守清正廉潔,更重要的是還非常有能力,在各個位置上都乾得很是不錯。
至於轉行進入公安系統也很偶然,當年辛安治安形勢惡化,而辛安公安隊伍和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千絲萬縷,急需一個有原則、能力強的外來者來領導,杜海濤在縣委書記任上不但其他工作做得好,全縣治安工作也是全市做得最好的,由此進入市委的視野,杜海濤也不負眾望,上任一年大力整肅公安隊伍,採取了一系列打擊違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辛安成為貝湖治安情況最好的城市之一。
這樣一個人選,姚志銘和羅善政都可以接受,陸政東也覺得比較合適。
不過對此,陸政東並沒有對此有想象中的高興,一來,這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對於周書明把控的人事權他需要一步步的擠牙膏一般慢慢爭取,二來搬開石中軍只是一個開始,有利於對石中軍進行調查,但這也僅僅是一個開始,後續該如何進行,還是破費思量的。
而更讓他沒有太過高興的是由發現的公安系統的問題,不由就想到了今後十年中政法系統出現的那些驚天動地的事情,讓他也想到了依法治國的迫切性,這些天他專門找來了大量關於法治治國的各種檔案以及學術著作。
而眼下似乎卻是走上了彎路,現在的公安系統權力越來越大,政法系統也是權力越來越大,特別是政法委以及書記兼任公安首腦也是有爭議的。
政法委到現在如此集權也經歷了一個演變的過程。
政法委從建國就有,當年全國政協透過《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該法第5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即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都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分支機構。在這一制度框架下,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聯合釋出《關於省以上政府建立政法委員會的指示》,此後,中央、省級、地區三級政府內都設立了政法委員會。這個“政法委員會”是在《共同綱領》體制下設立的政府機構,而非黨的機構,算是政法委的前身。
一九五四年憲法生效後,政權結構發生了重大改變,它由集權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制變成了憲政分權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政務院變成了國務院,法院、檢察院不再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分支,而是獨立的司法部門。這一憲政分權的制度與此前的公檢法集權的政法委員會制度格格不入,因此政府的政法委員會制度一度消失。
現行的黨委政法委員會制度直接發端於一九五六年的“中央法律委員會”,規定的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的任務是中共中央交辦的工作,主要是關於法律工作方針政策和各部門的分工等問題,並不主管有關部門的具體案件。當時公檢法各部門都設立黨組,各有關機構的黨組直接向中央負責,向中央請示報告工作,並不向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報告工作,這表明其只是一個秘書性質的機構,而且只設在中央一級,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與法治國家並不存在矛盾。《共同綱領》體制下集權的政府政法委員會向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的轉變,表明了一種法治的傾向,起碼在地方上,法院、檢察院是獨立的司法機關。
但是兩年後事情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在大躍進中成立的中央政法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