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靴煮熟了吃——這樣,我們兩個人再活十天也不成問題。
拿好東西之後,我爬上房頂,將之前藏好的東西一起帶走,正式開始了結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為我和剎會安安穩穩的度過困境,就算不安穩,憑藉著我們的格鬥技巧和手中的軍刺,搶點東西維持生命還是問題不大的,可當天晚上我就發現我錯了。
剎突然開始發高燒,說胡話。我解開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著黑色的膿血,惡臭味就像腐爛的屍體一樣。
我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鬥時,曾經被狗咬傷過……”
第一百零三章及格
“槍!?”聽到這裡,林宛瑜忍不住驚呼起來。
羅鄴點了點頭,“沒錯,是槍。一把0。44口徑的沙漠之鷹。我一眼就認出來了,因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剎殺掉的那個兩個軍人的手槍。
“可怎麼會在他們手裡?”林宛瑜緊張的問道。
羅鄴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貨。他們不知道有些東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當時的情況是不能拿的,他們要為貧民窟後來發生的所有事情而負責。”
“你說的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樣?”林宛瑜問。
“是的。”羅鄴回答說:“我們是同一批被丟進貧民窟的孩子。”
“他們有多少人?”
“九個。”羅鄴說:“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氣,“究竟是什麼樣的父母,才會允許這樣殘酷的事情發生?這難道不是一次訓練嗎?不應該是以你們的生命安全為前提嗎?”
“這不是訓練,你可以把這當成是一次考核,及格線就是活著,不及格的都死掉了。”
林宛瑜嘆了一口氣,“但不管怎麼說,我覺得你跟剎應該加入他們,畢竟團結的力量……”
羅鄴毫不客氣的打斷了她,“別一廂情願了,我的大小姐。他們只想搶我的東西,不想讓我加入。要知道,團結的力量雖然大,但是一頓飯要養九張嘴,加上我和剎,就是十一張嘴,這樣的團體必須要搶軍隊的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