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姓名,男方姓名有塗改的痕跡,這是絕對不允許有的,而且這種情況是無法透過我們登記中心形式審查的。
於是,我向他們詢問另外一個結婚證是否帶來了,他們不約而同的搖了搖頭,表示另外一個結婚證被孩子拿出來畫著玩兒,孩子畫膩了後來被孩子撕毀了,所以只剩下這一個結婚證可以用了。
我拿著這個飽經風霜的結婚證向他們解釋說:“第一,這個結婚證照片缺失了。第二,這個結婚證上男方姓名處有修改的痕跡,所以這個結婚證不能夠使用了。”
他們兩位把結婚證拿到手裡,仔細看了一會兒,然後用我聽不懂的方言低聲呢喃了幾句。隨後男方開口向我詢問出現這個情況,他們後續繼續辦夫妻更名的手續,應該怎麼辦。
我首先建議他們去之前領取結婚證的地區換髮一個新的結婚證,我建議他們先打電話向當地的婚姻登記處諮詢一下。
男方隨即查詢了當地婚姻登記處的諮詢電話並且撥打了該號碼,詢問了幾句之後,他把電話放在一側,轉過頭來對我說:“人家說我們這種太老的結婚證不能去換證了。”
我示意他把電話遞給我,我簡單的和電話對面的當地的婚姻登記處諮詢人員介紹了一下他們這對夫妻的情況。只聽對方沉思了一會兒,然後對我說:“我們這邊在1987年曾經發生過一場大火,當時存放婚姻登記檔案的那棟樓被燒燬了,然後裡面的檔案也都被付之一炬了。所以像他們這個年代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他們的婚姻登記檔案我們這邊沒有,也就沒辦法為他們換髮結婚證了。”
看來換髮結婚證這條路是走不通了,我只能寄希望於他們在同一個戶口本上,因為那樣的話,他們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可以幫助他們開具親屬關係證明,來證明他們的夫妻關係。
結果又是事與願違,他們夫妻兩個人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那我只等是把最後的辦法都跟他們交待清楚了,首先他們可以選擇把兩個人遷到一個戶口本上,然後讓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幫他們開具親屬關係證明。如果說無法開具親屬關係證明的話,只能是去公證處做證件公證,讓公證處證明這個證件的真實性證了。
送走了他們二位,我開始思考關於形式審查的問題。現在很多關於我們這個行業的負面新聞,十有八九都是和形式審查脫不了關係的。
這確實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很容易出現問題,但是什麼時候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我不知道,因為它太難了,不過我覺得,總有一天能把那些形式審查的內容改為系統審查,我相信,一定會實現的,而且這一天離我們也不會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