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二手房過戶的業務有了稍微的減少,關於二手房的信訪壓力也就減弱了不少,因而目前局裡的信訪工作的重點又落到了商品房上。所以上級領導要求我們要儘可能的消化新建商品房上面的積壓辦件。
聽到這個訊息,真有一種按下葫蘆起來瓢的感慨。雖說商品房辦證的業務不像二手房轉移登記的業務水那麼深,容易出現那麼多的問題。但是架不住由於市場的火爆,近期有大量的商品房從期房轉為現房,房主亟待辦理不動產權證。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有些不動產本身前幾年就可以辦理產權證了,但是房主覺得辦不辦證,區別不大,所以也就沒有及時辦證。一直拖到了現在,由於近兩年房價飛漲,之前沒辦證的不動產,可能已經被別人相中了,準備以二手房的形式購買這套房子。房主這才匆匆忙忙的約號準備辦理產權證了,為後續的二手房買賣做準備。
這兩種情況匯聚到一起,自然就更凸顯出了商品房辦證難的這個問題。雖然這個新建商品房辦證難的問題,不像二手房過戶難的問題那麼尖銳。但是架不住繩鋸木斷,水滴石穿那樣曠日持久且眾人拾柴火焰高那般的抱團取暖,群體性的反應問題。
因此這個問題解決起來,要慎之又慎,既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大意,更不能敷衍塞責。該怎麼處理好這個問題呢?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想不出來辦法不要緊,我們可以借鑑兄弟省市的成功經驗嘛!
比較了一下各地的先進辦法,發現了有一個方式很合適,那就是可以交由開發商的代辦人代為辦理不動產權證。
具體來說的話就是由不動產的產權人簽署委託書,委託給開發商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當然,產權人也要將諸如身份證、全款發票、登記證明交給開發商用於辦理轉移登記。
當我們向一些開發商提出這個開發商代辦產權證的想法之後,恰好和一些開發商的想法不謀而合,他們也很希望透過這種方式為自己小區的業主辦證。
尤其是那些大型開發商,他們希望將自己為業主辦理產權證的這種行為,當作自己公司為業主提供的一種福利。同時也是為了凸顯自己大開發商為業主服務的一種企業文化。他們更希望透過代辦房證這個情況,將自己和其他的開發商區別開來,就像打了一個廣告似的,想為自己的公司帶來一個很好的宣傳作用。
最後溝通下來,大約有五六家的開發商願意接受開發商代理辦證的模式。
然後我們中心召集這幾家開發商的負責人,來到我們不動產登記中心的會議室,坐在一起商討具體該如何開展開發商代辦手續的。以及各家開發商都有什麼困難需要處理。
科長簡單向介紹了一下開發商代辦的整個流程,並且向各家開發商詢問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普遍反饋的一個問題就是可能是他們的業主可能不太放心把身份證交給他們拿到不動產登記大廳裡來辦件。
科長沉思了一會兒,說:“他們不願意把身份證拿過來,乾脆我們直接派人去到現場給他們核身份證,現場核完了就留存身份證影印件,身份證直接就退給他們了,根本就不用把身份證拿過來。”這一提議,贏得了各位開發商負責人的一致認可。
這些資訊,我都是在某一天晨會上聽科長說的。和我們說這些話的原因是因為我們週六又要加班了,而我們要加班的內容就是進入到這幾個願意由他們代替業主辦理產權證的小區裡去現場稽核材料。
這個開發商代辦房證的訊息不脛而走,在社會上廣為流傳,得到了這些小區業主的熱烈擁護。而其他小區的業主有些也表達了對這些可以代辦房證小區的羨慕之情,同時也敦促自己的開發商也希望他們也可以開展開發商代辦房證的業務。
但是,沒過幾天,我們中心就接到了很多人的投訴,矛頭直指其中一個要開展開發商代辦房證的小區。說這個小區的開發商,打著不動產的旗號狐假虎威的向自己的業主宣傳,自己和不動產登記中心合作,不用約號,不用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可以給新房辦產權證。但是不動產登記中心要求每個件收500塊的辦件費。
天啊,一個件收500元錢,這個小區這次轉現的不動產大概有將近1000套,如果說都委託他們辦件,那可是不小的一筆費用啊。
但是這筆錢和我們沒有一分錢的關係,我們去現場稽核材料,都是分文不取的。要是和這樣的奸商捆綁在一起,那我們可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所以當斷則斷,我們必須馬上和這個開發商劃清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