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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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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只侷限在治理,而沒有預防。去過美國或者歐洲的人,會很有印象,那些開大貨車的哥們,拉家帶口,高速馳騁,可是旁邊的轎車司機並不象我們這裡那樣害怕。一是人家都守規矩,按線行駛,互不過線(罈子裡好象有一張歐洲堵車的照片,看一下,大小車都在各自線內堵著,要咱們看了,只不定還罵人家傻呢)。

更重要的是,人家國家對有可能傷及無辜的大貨車和轎車都有嚴格的設計規範,那麼大個車,卻沒有咱們那種專門讓後車,尤其是小轎車鑽的構造,你說,現在還在大街上折騰的貨車,哪輛不是我們開小車人的未來地獄。

我們已經看到多少次高速公路的車禍,嶄新的轎車變成了敞篷,這些事例,身為交通管理部門的他們,理應更加清楚,可是為什麼長久以來,沒有一絲的改變和行動。

外國的貨車後部離地不足20CM ,可是我們的貨車不但整天后面帶個麻袋讓你鑽,還假摸假勢地配了個洋鐵絲做的防護欄,真是中國特色了,自欺欺人。

所以,我們哪裡能算強勢,在祖國的公路上,我們才是典型的弱勢。我們理應遵守交通法,即使它是錯的,不合理的,因為它已經乘了法。

但是,誰又真正考慮我們的處境,看著那些成天在你車前晃悠的麻袋,我在想:什麼時候,我們開車人也能看到真正的“以人為本”。

新交通法幾例處理例項

5/22事件回放 對新的法律看來大家都不滿意。我今天早上也成了受害者

今天早上,一個弱勢群體開一輛破助動車追尾我,把我車屁股上撞凹一塊,那輛助動車掉下些碎片和零件。他滿嘴酒氣,因為是他從後面加速撞我,所以一開始他以為要賠我車,很明顯他不知道新的法律要以他為本。警察來後判我全責,看得出他大喜過望,於是馬上就漫天要價,說他那輛破助動車是3200的,要我陪1000,經警察協調,最後我給了他500。接下去我還要去保險公司指定的地方做評估然後修車。煩!

不過萬幸的是,這人身體沒受傷,否則根據新法,他的下半輩子就要我養活了。如果他學習過新法,估計他就要裝死,搞個免費體檢先。

新道法一出來,隨著時間的推進,法律法規好像逐漸深入人心。走路的,推腳踏車的,騎電動腳踏車的。。。現在是越來越大膽了。

今天送我馬子去上班,真的是深深體會到了我們這些開車的窮人基本上面對走路的,騎車的強勢群體時的那種無助和彷徨。

成都紅星路,雙向並行四車道,早間,過不了多遠有N個鐵叉子隔離開口的那條路。我清楚地記得,這條已經走慣的路,過去行人們、騎腳踏車的人們還會等等機動車遇紅燈停,然後魚貫而過。現在基本上每天都有越來越多打通任督二脈的強勢群體根本不管機動車,以各種姿態衝出來,慢慢晃出來。。。這幾天我真覺得這車沒法開了。以前早上送馬子能跑40…60KM/H,現在就是30KM/h在路上悠。得空可以提速了,還心裡發慌,怕自己正在路上拼命趕的時候,又有突然出現的強勢群體和你搶路權。

昨天我同事開賽歐慢慢轉右彎,車都快過去了,一個騎腳踏車的大爺直追其右後門,漆蹭掉了一大塊,近一米長。大爺倒在地上(注意是倒,因為基本上速度非常慢)膝蓋蹭掉皮了。警察來了,我同事指著大爺的腳踏車老老實實彙報情況,因為那個大爺的腳踏車根本沒有剎車,用腳蹭地剎車。大爺開始還以為自己要遭了,態度極其端正。結果警察說的:新道法規定云云,說得我同事要負主責。我同事說我車慢慢的拐過去了,燈也是提前多久就打了,我還沒有說喊他賠我補漆的錢的。周圍群眾也說得:確實大爺車子沒剎車片,遲早出這種事情。警察根本不理。然後大爺一下子就兇起來了,馬上喊我同事賠醫藥費。我同事載著他馬子趕時間,雖然群眾站在他這一邊,也是沒有辦法,只有在警察的默許下,給了大爺100塊。可能現場群眾的呼聲讓警察也看不過去了,現場由警察公證,寫了個協議書。大爺心滿意足的要走。連群眾都說:大爺,50塊錢去把傷口包了,剩下的錢去把剎車安好,下次再撞上開得快的,你就沒有那麼輕鬆了。

今早上我同事讓我陪他去補漆,給我講了這件事情以後,再聯絡一下這段時間我在路上的感覺,我只有一個體會:這個批車子,真的是沒有辦法開了。

急急,快進來,有關於新道路交通法的條例~

今天下午路經延安立交往南北高架開,到了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