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王朝雖然對外將其所佔有的地域總稱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內部區別各個地區時,別有習用的名稱。吐蕃王朝最早將其本部劃分為四個“茹()”,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區境內的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歷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區境內社會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
在習慣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發祥之地,拉薩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稱其中拉薩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和“約茹”為“衛”,意為中心部分,將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葉茹”、“茹拉”合稱為“藏”(),意為雅魯藏布江上游南北兩岸地區。
“衛”和“藏”合稱為“衛藏”,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區。吐蕃王朝後來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東部,被稱為“多康”(),“多”()意為路口、河谷口,“康”()意為區域,故“多康”意為吐蕃王朝向外發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時亦有外圍地區之意。隨著吐蕃王朝向東北方向的武力擴張,“多康”的範圍逐步擴大,後來又把黃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區稱為“朵思麻”(),即“多康”地區的下部,又因這一地區包含阿尼瑪卿山()和朵拉仁沃山(小積石山),故又稱安多地區。“多康”的其餘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稱,即後來所說的“康區”。《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這三大片地域的軍政首領分別舉行盟會的記載,這樣,由於吐蕃王朝的行政區劃,到吐蕃王朝的後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潰以後青藏高原延續近四百年的分裂時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習慣上把青藏高原分為“衛藏四茹”、“多康mdokhams”、“朵思麻mdo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統一藏族地區,扶植薩迦派建立地方政權,同時元朝在青藏高原設立了一系列的軍政機構。開初,元朝在河州設立吐蕃宣慰司,作為管理整個藏族地區的行政機構,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還為此在河州居住兩年多。後來因為所轄地面太大,又在康區設定一個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圓寂後,元朝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衛藏設定一個宣慰司。
這樣,到元朝中期時,整個青藏高原被劃分為三個行政區域:一是“朵思麻”,設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朵思麻宣慰司),管轄今青海省大部、甘肅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壩一帶;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時的“多康”,設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轄今青海省玉樹、四川省甘孜、雲南省迪慶和西藏自治區昌都以及那曲專區的東部;三是衛藏阿里,設烏思藏納裡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烏思藏宣慰司),管轄烏思藏(即吐蕃王朝時的“衛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區,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區所轄區域的大部。元朝在總稱藏族地區為“吐蕃”之外,在講到藏族地區的各個部分時則常用“朵思麻”、“朵甘思”、“烏思藏”等名稱。由於元代藏族地區又被歸入“西域”的範圍,元朝總稱西域各族為西蕃(或寫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時又習稱藏族地區為“西蕃”,有時又異寫為“西番”,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稱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這種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換成“西蕃”、“西番”,是後來出現“西藏”一詞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卻並不是從“西蕃”或“西番”演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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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百三十四章 公安局的審問
‘公安局’,歷來在人們的心目中,都是一個審判罪惡和追查出罪惡的地方,正因為有它的存在,這個世界上才會少了那麼多的罪犯,也正是因為有這一個機構的存在,才會讓整個世界不會變得混亂,但是其實這並不是最主要的,就好像M國的引,機構一樣,雖然M國的國防之類的部門問題比較強大,但是犯罪率卻是全世界之最。
M國是一個十分崇尚人權平等的國家,但是背地裡卻有不少骯髒的勾當,以至於他們的人民也會變得有些目無法紀的存在,就好比三個強盜帶著AK47之類的武器去搶劫銀行,就算是遇到整支911的警察,也拿這些人沒有辦法,因為在M國還有森嚴的等級制度,不同的軍隊將會配備不同的武器裝備。
搶劫銀行的人配備的是精良的重火力武器,而這些MN國911的卻只是拿著一些普通的手槍,這就是手槍與AK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