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挺深的,正在潺潺往外冒血。
對,是潺潺,沒錯。按照這流血速度,估計現實生活中,就3分鐘,他就要見上帝、真主和佛陀了。可是,這是在我寫的小說裡,什麼都無比誇張。
“站得起來不?”我問得儘量和顏悅色。
因為我知道,他是個特別記仇的孩子。小時候,剛才圍毆他的其中一人罵過他是沒有爸爸的野孩子,他忍了,因為他知道自己打不過人家。現在他暗地裡練了幾手,每次見那孩子就會上去用拳頭教訓一頓,那男孩也不服氣,這麼一來一回,兩人見面,分外眼紅,總是要鬥上一鬥。
雲天掙扎著想自己站起來,可幾次都失敗了。
我嘆了口氣,說:“我揹你吧。”
他沒有看我,自己倚著牆角半坐了起來,我覺得這個姿勢正好讓我可以背起他來。於是我堅定地抓住他的手一拉,讓他的重心往我身上靠,背了起來。
這小子,他媽,吃什麼長大的?看起來,精瘦精瘦的,實際上卻死死沉沉的!
小路上人煙稀少,燈火闌珊。
他在我背後扭捏了一陣子,我馱著他本就很吃力,這下更是站都站不穩,呲著牙,我說:“你再動,再動試試看!”
我也就是個色厲內荏的主,可卻把他震住了!
艱難的走了一段路後,我發現他一聲不吭,連大氣都不喘了,這怪嚇人的,不會是死了吧。
我試探地叫了一聲:“喂,聶雲天。”
他嗯了一下,我放下了半顆心來,不能讓他睡著了,我學著美國救護隊的經典方式,一面揹著他走,一面不停地和他說話。我說:“聶雲天,以前我之所以對你那麼壞,是因為我喜歡你……”
我清楚的感覺到他抖了一下,很好,他還醒著。我接著說:“我喜歡你,想拼命引起你注意,可每次看見對你小倩比對我好,我就生氣,我就嫉妒,所以我就對你和她更壞。”
我不知道,他這年紀了不瞭解什麼是喜歡,可我得讓他知道,我並不是和那些男孩子一樣真的討厭他,看不起他。我之所以做得那麼出格和變態的事,原罪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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