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呢,”她說。
“我可以脫掉。來吧。”
她簡直是從床上跳下來的,然後她等著我把鞋子脫掉,我們就一起跳了會兒舞。她的舞跳得真是好極了。我不喜歡人們跟小孩子一塊兒跳舞,因為十有九次那樣子總是十分難看。我是說,在外面的餐廳裡你總看見那麼個老傢伙帶著自己的小孩子在舞池裡跳舞。他們總是牛頭不對馬嘴,老攥住孩子背上的衣服一個勁兒往上拉,那孩子呢,簡直他媽的不會跳舞,所以那樣子真是難看極了,可我從來不帶菲芘或別的孩子在公共場所跳舞。我們只是在家裡跳著玩兒。不過話說回來,她畢竟與別的孩子不同,因為她會跳舞。不管你怎麼跳她都跟得上。
我是說位只要把她摟得緊緊的,那樣一來不管你的腿比她長多少,也就不礙事了。她會緊跟著你。你可以轉身,可以跳些粗俗的花步,甚至還可以跳會兒搖擺舞,她始終緊跟著你。你甚至還可以跳探戈呢,老天爺。
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在每個曲子的間歇時間,她的樣子好笑得要命。她擺好了跳舞的姿勢。
她甚至連話都不說。你得跟她一起擺好姿勢等樂隊再一次開始演奏。我見了差點兒笑死。可你還不準笑哩。
嗯,我們跳了約莫四個曲子,隨後我把收音機關了。老菲芘一下跳回床上,鑽進了被窩。“我進步了些,是不是?”她問我。
“怎麼進步的?”我說。我又挨著她在床上坐下了。我有點兒喘不過氣來。我抽菸抽得他媽的太兇了,呼吸短得要命。她卻連氣都沒喘一下。
“你摸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