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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你一定要過來,達比。聽我的話。”

“你還記得星期四上午我們在電話裡閒談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一個熟臉孔,我當時就把他的樣子跟你說過。”

“當然記得。”

“昨天的追悼會上那個人也來了,還有幾個人同來。”

“你當時在什麼地方?”

“我在看。他遲了幾分鐘走進來,待了十分鐘,便溜出去跟胖墩會面。”

“胖墩?”

“是的,也是這夥人中的一個。胖墩、魯珀特、牛仔,還有這個瘦子,都是一夥的。我相信還有別人,只不過我還沒有碰到他們。”

“下次你再碰見他們就要完蛋了,達比。你還有48小時好活。”

“我們等著瞧吧。你在這兒待多久?”

“稍微待幾天。我準備待到找到你。”

“我就在這兒。我明天會給你打電話。”

維爾希克深吸一口氣。“好吧,達比。不管你怎麼說。千萬小心。”

她結束通話電話。他把電話一扔,罵了一聲。

沃爾沃汽車停在一處停車場上,離開它的主人家一個半街區,這是一輛1986年的GL型車子,沒有安全裝置。不消幾秒鐘工夫車門被開啟了。時間將近星期天凌晨4點。一個人坐在車尾行李箱上,點燃一支香菸。另一個人開啟一隻工具盒,開始對這輛汽車的電話進行加工。他旋開了話筒,裝進去一隻小發報機,用膠水固定牢。一分鐘後,他便鑽出車子蹲在後保險桿旁。吸菸的人交給他一粒小黑方塊,他把它貼在車子底下油箱後面一個鐵格子上。這是一個磁化發報機,它會發出訊號,可以連續工作六天。

不到七分鐘後他們便走了。星期一,當格蘭瑟姆走進第十五街的《華盛頓郵報》大廈時,這兩個人便立即進入他的公寓,改裝他的電話。

……

22

她在這張床上度過了第二夜,一直睡到日高三竿。或許她現在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今天是她虎口餘生的第四天。

但是在她張開眼睛之後,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托馬斯。他的慘死給她的衝擊逐漸淡去。

幾分鐘的思念托馬斯之後,她接著便想到了他們。今天他們會在什麼地方?她該上哪裡去而不被發現?在這裡住過兩夜之後,她需要另找一個房間嗎?是的,她得另找一處。天黑之後。她要打電話給另一家小客棧訂一間客房。他們住在什麼地方呢?他們知道她現在是個金髮女郎嗎?

想到頭髮她便馬上起床。她走到書桌上方的鏡子前,看一看她自己。它現在更短了,非常的白。成績不錯。昨晚她為它花了三個小時。如果她再活上兩天,她要再剪短一點,還要恢復成黑色。如果她再活一個星期,她也許會成為光頭。

肚子餓得發疼,有一秒鐘之久她想到了吃飯。現在快十點了。怪了,旅館偏偏在星期天早L不供飯。她要冒險出去找吃的,並且買一份星期天的《華盛頓郵報》,順便也看看他們能不能抓住她這個頭髮剪成男式平頭的姑娘。

她偷偷走過陰暗的廚房,拉開後門鎖,走到小旅館後面的小巷。她輕快地穿過小巷,兩手深深插入勞動褲的口袋,兩眼在黑眼鏡後面掃視。

他看見了她,當時她正走上伯貢地街的人行道。帽子下面的頭髮雖然不同,但是她還是身高五英尺八英寸,這是改變不了的。她仍舊是兩條長腿,並且有一種她自己的走路的樣子,儘管已經相隔四天,他還是可以把她從一大堆人中認出來,而且無需根據面孔和頭髮來判斷。他立即追上人行道開始尾隨。

她是個聰明姑娘,有彎必轉,每到一個街口就走另一條街,走得很快卻不顯得急急忙忙。他估計她要朝傑克遜廣場走去,星期天那裡總有擁擠的人群,她以為到了那裡就沒人找得到她。她可以混在旅遊者和本地人中逛街,吃點什麼,曬曬太陽,買份報紙。

達比順手點燃一支香菸,邊走邊噴煙。她不能把煙吸進去。三天前她試過,頭暈。

她看見他的時候,他離開她不到十英尺,他正坐在聖彼得街和沙特爾街轉角的咖啡館裡的一張桌旁。不到一秒鐘之後,他看見了她。她一個勁地向前走,現在是快得多了。

這個人是胖墩。他已經站起身來在桌子當中穿行,這時她躲開了他的視線。在沙特爾街上她躲開他有一秒鐘,她閃進了聖路易斯大教堂的拱門中間。

她在聖安街朝左一拐,穿過街面,快到羅亞爾街時急忙朝身後看了一眼。他來了。他在街道對面,但是跟得很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