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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你對我這麼好,我也沒辦法回報,你很吃虧的!”吳菲玩笑說。

典範也跟著玩笑:“不會啊,反正我也需要個擋箭牌,沒更好的選擇,就你嘍,所以你要努力工作哦,不然會給我丟臉,我傳說中的女友,當然要擁有美貌和財富!不然我幹嘛發神經,不但等你二婚,還主動給自己找情敵,還那麼帥!”

“哦,到今天我才知道你怎麼評價我!”

“沒有啦,‘你在我心中是最美’。”典範說著小聲清唱了一句,問:“對了,你說翻這個收在我的新專輯裡怎麼樣?”

“不要!你紅的時候他們還在酒吧駐唱!”吳菲調侃。

“對哦,我紅的時候還不知道‘刀螂’原來不止是一種昆蟲的名字呢——嗌?你意思是說我現在已經不紅了嗎?”

典範對這個話題頗有興趣,追問了一下午,不依不饒的。

《流言 流年》三十四(1)

沒多久,“觀邸99”交屋,一切準備停當之後,吳菲選了一個週末搬家。

臨出社群門的時候,吳菲又看見楊小寧在草坪上逗孩子,跟她搬進來時看到的情景別無二致,只是這一次楊小寧身邊沒有孩子他媽,而他則奇怪地戴了個方型的墨鏡。

吳菲看著那情景不禁微笑,她想了想,讓吳憲跟著搬家公司的車先走,她把自己的車在草坪邊停好,向著她的初戀走過去。

她在跟他距離大約七米的地方停下來,歪著頭看他。她腦海中又出現她第一次見到他的情景,他向她走來,帶著他的“招牌微笑”,就像他此刻對著他的小孩微笑的一樣。

吳菲在那兒站了將近十分鐘之後,楊小寧才終於發現了她的存在。他就在原地站起來,搓了搓手,也衝她微笑。

吳菲確定這一次他們兩個人都互相清楚地看到了對方。沒等楊小寧有別的反應,吳菲就衝他笑著大聲說:“我搬家,剛好路過這兒看見你,就想著,總該跟你打個招呼!對了,你戴這個墨鏡挺好看的,猛然一看,我還以為王家衛跟咱院兒裡逗孩子呢!”

說完輕快地轉身走了,留下楊小寧五官抽搐著佇立在豔陽下,無言地手裡牽著他的孩子……

也像王家衛電影一樣,此時無聲勝有聲,所以悲歡著各自的悲歡,結局了各自的結局。

吳菲知道,這一次,終於是她和他的永訣,她等這一刻的來臨,等了十年。

她心裡唯一納罕的是,為什麼是在莫喜倫的事情徹底了結之後,楊小寧才也能跟著一起消失在內心的盡頭了。從此,她不再為他留給的記憶而顛沛,也不會繼續受控於他留給她的,他們誰都說不出名目的挫折與憂傷。

吳菲在那天之後跟那個叫龍與成的銷售果真來往頻密起來,她也說不上到底當他是什麼人,也許,像那個搖滾樂手Bon Jovi說的:“每個人都不是一個孤島”。

龍與成不做銷售的時候,是個業餘詩人——沒有任何作品發表仍堅持創作的那種詩人。

“你知道,我覺得人的本性裡面,天生下來就會四件事:游泳,吟詩,喝酒和跳舞。這是最符合人類天性的事情,後來大多人不會,只是因為他們受到了教育的束縛。”

與成不是說說而已,這四件事是他的最強項,很明顯做起來比當銷售更得心應手。吳菲因此跟他見面都是聽他的安排,與成似乎也很樂意當吳菲的領袖,他教她游泳,她聽他吟詩,他們喝酒,跳舞。

跟龍與成在一起,吳菲覺得自己簡直不算年輕過。他每次都會給她新鮮的感覺,他帶她跟不同的陌生人一起狂歡,不問姓氏,不管出處,也不受任何利益的支使,玩兒的無拘無束。

有一段時間,他們幾乎每次見面都喝酒,每喝必醉,趁著醉意再解決別的饑荒,沒有了自控的枷鎖,很原真超自然的體驗。

“人生最快樂的事是喝酒和做愛。”詩人龍與成如是說。

“是啊,可惜多數時候你們男的只能同時選其中一件!”

“怎麼說?”

“不是說很多男人喝酒之後就不能做愛了嗎?”吳菲笑道。

“也有像我這樣的天才啊!”龍與成說。

他有時確是個天才,他讓吳菲覺得,世界原來還有這樣的一隅,在裡面,有純粹的快樂。她從他身上感覺到一種全新的力量:年輕、單純。這些力量出現在吳菲生命的此時此刻,令她無比感激,卻又沒有任何多餘的負累。

等到熟悉一些的時候,龍與成也會跟吳菲講他自己的身世,講剛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