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動,不過想到自家沒打壓水井也沒亭子沒廁所,院子都拿來種菜還準備養雞便打消這個念頭了,她家就算整估計也整不成像江舒瑤家這樣好看順眼的院子來,還是不要費那個功夫了,水泥也是要錢的。
真喜歡她就來江舒瑤這兒看,看膩了就不稀罕了。
周小花嫂子又完美說服自己省下了一筆小錢錢!
和江舒瑤做朋友就是高興!
而更高興的還有,部隊要分地啦!
作者有話要說: ——註釋鵝卵石小道鋪設流程來自網路。
第27章 分地
嚴格來說部隊分地並不是把地分給軍人家屬們; 而是把地的使用權給他們,所有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部隊沒有產權; 但是有處理權,而且還不需要像農村那樣交公糧; 主要是因為這地是三年困難時期時候開墾的,是為了度過饑荒,面積比起農村的地; 確實不大; 而剛開墾出來的地又比較貧瘠; 災年的時候對部隊來說也只是添補一二; 不至於餓死。
但是即使是這點兒地; 對人們來說還是格外重要的,早先擁有的家屬不樂意把這塊吃到口的肉讓出去,不管是城裡的軍嫂還是農村的軍嫂; 大家都剛經歷過那三年,經歷過‘瓜菜代’的日子,最困難時候供應糧都差點領不到,差不多靠地裡出產的作物還有這些山頭河流過活,現在才是六二年; 旱情已經解除; 但是捱過餓的人都有了囤糧的習慣,巴不得自己家裡多點糧食呢,哪裡捨得把地讓出去?
後來的那些部隊家屬們也是這麼想的啊; 全國又不是隻有他們經歷過那三年,他們也經歷過,有的當初沒機會隨軍,在鄉下在城裡日子更不好過呢,又不像部隊那樣能有地種糧食多少有點填補,還有部隊都是壯勞力,山頭這麼大,怎麼也能找點吃的,哪裡像他們在鄉下上有老下有小拖家帶口十幾二十口人湊在一塊,在城裡連個山頭找吃的都沒。現在部隊有地,他們來隨軍的也該分一份,誰還不是址城軍區的,可沒有搞特殊化的道理。
於是兩方便吵起來,主要爭吵戰鬥力還是軍嫂們,部隊裡的兵是不能這麼吵的,紀律嚴格,原先的部隊又被打散分到各個師裡,原先的領導也是調走,這樣一來即使有那心思的也成不了大氣候,方便管理。而軍嫂們不比軍人受過訓練,自然沒那麼好管理,雙方很是吵了一段時間,到現在,事情終於要有個結果。
很明顯,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地是會重新分配的,只是怎麼分,原先家屬和後來家屬是誰得益多,這才是大家的關注點。
而最後,領導們用“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讓大傢伙完成了對地的分配。不管是原先家屬還是後來家屬,分的地都一樣多,不論級別如何,大家一視同仁。
反對?不可能的,上次打壓水井大家不是都同意實行“少數服從多數”這個原則嗎?他們可是在大會上像軍嫂們確認過的,都同意的(不吭聲的視為預設),不是獨斷專行決定的,而是得到群眾認可的。
打壓水井跟分地的事情不能混為一談?為什麼不能?壓水井和地不都是公家的,上次大多數人要打水壓井公家同意了,現在給大家實行的分地政策也是大多數人同意的,兩者有什麼不一樣?還是你思想有問題,把那地據為己有啦?這可是社會主義社會,土地都是公家的,私人可沒權利指手畫腳!
要上報要舉報?成啊,反正這是第一是透過大家開會表決的,是大多數人做的選擇,不是部隊哪些領導以權謀私,第二公佈這個決策的領導也沒有得到什麼好處,土地是不分級別分給大家種的,要是鬧出去上頭追究下來,那就全部收上去,大家都不要種了唄。
比起一分地都沒有,不滿的少部分人也不敢輕舉妄動了。
但是心裡卻多少有些嘀咕,早知道當初打壓水井的時候大家不要按‘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來做決定好了,還不如不要打呢,寧願多走一點遠路辛苦點去擔水也不想把地分出去,她們當時還那麼高興以為打了勝仗,誰知道被坑了,那些個政委什麼的真的很討厭!挖坑給人跳她們當初跳進去還不知道!還高興得很!
又免不了有些責怪起江舒瑤跟趙月如了,要不是她們兩個弄什麼水壓井沒準也不會有這事了。
不高興,太不高興了。
當然不高興的也只是這少數,更多的軍嫂還是很高興的,畢竟她們是從無到有,幾分地都值得開心啦。
而部隊領導也不是真把原先部隊家屬坑的這麼徹底,等把地收起來丈量好再分下去,又給了原先的家屬們一些甜頭,允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