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夏夕也正有此意,以前他們倆談的時候屬於早戀,自然是不會讓家裡人知道,所以夏夕母親也不認識林修傑,帶去見倒是沒什麼關係。
“嗯,好啊。”夏夕甜蜜的點頭。
“伯母平時都喜歡些什麼?吃的玩的用的。”
夏夕想了想,“我媽沒事就喜歡搓搓麻將,吃的用的倒是沒多大講究。”
“那正好,我媽來了後正好湊一桌。”
“你會打?”
“很少打,湊個數不成問題,你應該也會打吧?”
麻將這種東西屬於全民娛樂,應該顯少有不會的,夏夕雖然不喜歡打,幾乎很少玩,但看也看會了。
夏夕認真道,“我覺得,咱倆到時候就準備輸錢就可以了。”
林修傑深意的笑了笑,“這個當然。”
“對了,阿姨喜歡什麼樣的女生啊。”夏夕弱弱問道。
林修傑停住腳步,垂眸注視著她,“我喜歡的我媽都喜歡。”
“呃”夏夕覺得,他不僅外表是少女殺手,說起話來,也根本讓人把持不住啊。
男友太優秀太受歡迎,真的是讓她倍感壓力。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拖延症又復發了
男主堅定不移的是簡辰冬啦~~我知道女主跟林修傑這樣呢肯定很多讀者不喜歡,不過總該給女主初戀感情的一種交待,不然她不會死心啦,總是戀戀不忘什麼的。這幾章過渡完和男主的感情戲就多了起來,男主對女主的話,是處心積慮的一步步吃掉。
☆、家宴
這麼一番折騰回到家夜已經深了,夏夕肚子也沒那麼痛,她沉迷於林修傑溫柔的眼眸裡,晚上以害怕為藉口要跟他睡在一起。
倆人交往這麼長時間,她還是第一次和林修傑睡,真實的感受他結實的胸膛和溫暖的臂彎,跟磕了藥一樣有種醉生夢死的感覺。
這,就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吧。哪怕什麼都不做,只是靜靜地在一起,就讓她無比滿足。
那晚夏夕激動的都沒怎麼睡,藉著窗外的月光一直偷偷看著林修傑,發現無論怎麼看都看不膩。不管是眉眼還是嘴巴,她都覺得那麼完美無缺,就像是老天雕琢的藝術品,多之一分則多,少之一分則少。
她覺得自己是幸運的,這麼多年過去了,沒想到兜兜轉轉,她還是和他在一起了,雖然確實耗費了她不少心機。
哎誰叫她就是喜歡他呢。這些年追她的人就一直沒斷過,帥哥有,家世好的有,對她言聽計從的更是不少。可她就是沒感覺,一個都不喜歡,心裡也總是拿他們和林修傑做比較。反正不管什麼樣的,多優秀也好,在她眼裡她就覺得林修傑是最好的。
哪怕,他曾經甩過她。
以前林修傑就說過她性子太好強,愛鑽牛角尖。沒錯,她就是這樣,喜歡一個人就認定了,不管多困難都要費盡心思的得到。
如果給她一道選擇題,是選擇一個喜歡自己的還是選擇自己喜歡的,她堅定不移的選擇後者。
可能她從小就被寵慣了,根本就從來沒有缺過愛,哪怕後來父母離婚,她也並不缺少。對於她來說,最為難得的就是找到一個自己喜歡值得喜歡的人,哪怕傾盡所有付出一切,她也在所不惜
“懶蟲,起床了。”
夏夕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便是林修傑那好看的面孔。
不得不說,面板真的很好,一點都不像男人的面板,連她都有點嫉妒了。
昨天睡得晚,所以夏夕現在還有睏意,平時夜貓子慣了的後遺症。
“你讓我再閉一會。”她把頭埋在她胸口,尋找著一個舒服的姿勢。
林修傑無奈的搖了搖頭,還真是個懶蟲。
“先別睡,我跟你說一件事。”林修傑柔聲道。
昨天晚上他也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後來想清楚了,不管照片裡的事是不是真的,她之前怎樣過,他都不計較了。身在娛樂圈他知道其中的艱辛,更何況她又是單親家庭,條件不好,所以他說服自己去理解和包容。
夏夕睡眼惺忪的“嗯”了一聲,語氣很是懶洋洋,“你說。”
“你畢業後就按我哥說的,進他公司工作好不好?”
林修傑覺得他哥說的話很有道理,娛樂圈裡受到的誘惑太多,現在他的想法,已經跟當初的想法不一樣了。可能,真的在意了吧,所以考慮的就多了起來。
夏夕打著哈欠,“可以啊,你喜歡就好,反正我進娛樂圈的目的達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