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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孫霞卻急需這筆款子。

她上去找到餘老伯,餘伯老當益壯,非但不必開刀,連晨運也不必人看顧扶攙。魚魚的妹妹根本考不上大學,而魚魚的男友已在半年前給她“飛”掉了、甩了。

原來如此。

但頓悟已遲,孫霞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聞,求助於律師,因沒憑沒據,告不入。

孫霞沒有辦法,只好認命了。

她只好去夜總會和卡拉ok餐廳兼差賣身還債。

我是因走訪近日卡拉ok漸演變成變相色情招待所而認識孫霞的。我本來要了解一下“家庭婦女”的“下海”背景,卻得到了這件“出賣朋友,欠錢耍賴”的故事。

孫霞很美,那是一種帶著不安和易受人欺凌的美,在她的眼皮裡交織成醉人的豔。

我幫不了她的忙,但我可以幫她“報仇”。

“報仇”的方法當然不是找人來殺她、砍她,這樣做第一是犯罪,而且還要付出受重刑的代價,我才不會這樣傻;第二也根本找她不著。

我心生一計,想到一種近乎“惡作劇”的方法。

在香港灣仔最旺和最多夜店林立也最九流三教龍蛇雲集的鵝頭橋、洛克道、佐士教道一帶,在興建樓字建築地盤的臨時走道木板壁上,常貼上了一些令人怵目驚心的海報:

大頭相一幅(通常是女性,而且多是影印自身份證相片,黑白放大後自然十分“恐怖”,就像什麼大災難後殉難者在報上刊出的遺容一般)。

籍貫:(這項主要是針對非本港居民)

住址:(絕對曝光)

身份證號碼:(無處遁形)

(有時還加上電話和傳呼機號碼)

職業:雞(通常只寫這個字,而且用鮮紅色字填上u(反正香港從事有關色情行業的有近40萬人!

欠債:(若干)

附註:(欠錢不還、殺你全家j+y。古①……)

我第一次看到這些“文告”,也覺心悸。看來真的不要欠“大耳窿”的高利貸不還,否則就算隱形得快,行蹤絕密,也一定“身敗名裂”,從今而後,做不成人矣。

就因為覺得這種“逼債”太過咄咄,而且簡直血淋淋,所以印象十分深刻,常自付想:“要是自己是那個欠了錢的人,目睹自己的尊容和資料給這樣的公佈開來,大概會不惜走到高速公路給車撞飛到九霄雲外算了吧!

這次聽到孫霞的遭遇,我什麼也沒說,只帶她去灣仔跑一趟,我讓她看看這些怖人的“公告”(縱市政局的人將其撕下,未幾又會給重新貼上在那兒;十足個“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我也沒說明什麼。

孫霞看了之後,初覺畏怖,而後眼睛一亮。

在回去的路上,她顯得好高興,臨走時還送我一隻精巧的打火機。

“宋送,你的人真好,你就緣替我在黑暗裡點了火光。”她說,很文藝的。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很美麗。她平時已很美麗,但說這句話的時候更美麗。

她若是送錢給我,我是決不會收的。我是個立志要當俠者的記者,是決不貪汙的,但她送的是紀念品給我,我會收得很高興;如果她送個香吻給我我會更喜歡。

不過,可惜,沒有。

只有打火機。

像她一樣精巧、別透、漂亮的打火機。

雖然我不抽菸,但我還是喜歡有(她送的)這樣一隻打火機。

我就像這打火機,能著火發光。

我覺得我已做了件替人抱不平的事。

好事。

直至後來我在兩週後說到報紙,有個女子叫李魚的跳地下鐵自殺,給輾得腦漿塗地、身首異處,我乍見名字很熟悉,細想才大吃七八驚,忙向跟迸報導這樁新聞的同道打聽,並親身過去明查暗訪,始知:

給人借了鉅款不還的是李魚,她幫了個朋友,錢沒有歸還,她找不著借錢的孫霞,又動用了公款,因沒立借據,她追討無門,卻反給人在灣仔貼了公告,公佈了相片和資料,說她“做雞”,並且欠債不還,這一來,她工作的部門和男友,全對她誤解,甚至逼她即交出挪用的公款

最後,她選擇了自殺。

我知悉了此事的前因後果,即根據資料,去追查孫霞,要為李魚討回個公道。

可是沒有公道…

孫霞己移民加拿大,她在臨離港前還貼了李魚的“大字報”,是她一手將李魚推向速行的地下火車的。

但是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