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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強!她就知道用錢,從來不知道存錢,我跟之傑說了,以後過日子還是應該找個能持家的,就算不找我,也該找個溫柔的精明的,男人不都喜歡這樣的嗎?可是他就是把我的話當耳旁風!”發完這通牢騷她馬上意識到自己又說錯話了,連忙解釋道:“當然,我再討厭她也不會幹出什麼出格的事來的,我沒那勇氣,為了元元吃官司,也不值得!我還年輕著呢。”

“也許我不是最後一個問你話的人。”他提醒道。

“我知道,這次我一定什麼都說,我也沒什麼好隱瞞的了。”她嘆了口氣,冷哼了一聲道,“算我倒黴!”

她說完就“砰”地一聲關上了門。

“會不會是兇手用刀在元元身上的某個地方紮了出血口後,把血弄到其它地方偽造了她多處受傷的假象。”簡東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這可能,只是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他不是應該殺了她才更合理嗎?”林仲傑沒否認,還作出了進一步想跟他探討的姿態。

這老狐狸只不過是想套我話而已,根本不是跟真的在跟我討論,他心裡想。

“兇手想拿回人血紐扣,想知道紐扣在哪裡,所以他一時半會兒還不想讓她死。”他喝了一口咖啡說,“除了王升以外,只有邱元元知道真紐扣在哪裡。”

“那看起來這丫頭的嘴還不是一般的緊,如果她三年前就說了,哪還輪得到杜群去找?那個小朋友,叫什麼來著?她的同學……”簡律師用夾了香菸的手指點點他的咖啡杯。

“袁之傑。”他道

“對,袁之傑,這個小朋友還能活到今天?不是應該早就被兇手殺了?”簡律師道。

“未必,說不定這丫頭受了重傷,後來就沒活過來,兇手根本沒機會向她打聽紐扣的下落。”林仲傑撇撇嘴,對“紐扣”兩字充滿了輕蔑,好像看見一個當上了太太的丫頭在那裡耀武揚威,“別忘了,三年前她失蹤的時候,我們的人就查過醫院的門急診記錄,前兩天又查了一遍,可以確定,兇手沒有送她上過醫院。”

“這就是說,如果這丫頭受了傷,是兇手本人替她醫治的。”簡東平道。

“也可能根本沒治,就這麼拖著她早晚得死。你說呢?”林仲傑深吸了一口煙,問簡律師。

“同感同感,三年了,說確切點,是兩年零八個月,我覺得她生還的可能很小。”

“可如果邱元元死了,總該有個屍體吧。在這近三年的無名女屍中也沒發現她吧。難道兇手把她做成了木乃伊?”簡東平說。

“處理屍體並不難,找輛車把屍體運到偏僻的郊區,往地下一埋,誰知道什麼時候會被發現?也許永遠都不會被發現。”林仲傑馬上反駁。

簡東平可不這麼認為。

“一個穿著廚師服裝的男人,走進一輛車,不管怎麼說都是有些顯眼和不協調的。他可以保證廚師打扮的自己順利消失在人群裡,但車不行。只要有車,就得找停車的地方,這就意味著有人可能會看見。即使車牌號用假的,車的樣子還在,他總不會作一次案,就給車上一層不同的漆吧,即便這樣,車的型號式樣牌子還是容易被認出來。”簡東平把最後一塊三明治塞進嘴裡,“現在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了,認識車的人也越來越多了,就算他一次成功了,也不能保證次次都成功,除非他找個地方換衣服,但這就意味著增加他在案發地點附近逗留的時間,這對他來說太冒險了,所以用車運屍體,對他來說很不明智。我覺得他也不是喜歡冒險的人。最普通的就是最安全的,他深諳這個道理。”

“那麼你認為他是如何運送屍體的呢?”林仲傑認真地聽著,最後問道。

“一輛舊腳踏車。賣淫女以身體為生,生活又沒規律,所以她們一般不會很胖,因而他把她們捲起來裝在蛇皮袋裡體積也不會很大,用腳踏車運送屍體就夠了。但是,”他停頓了一下,“我覺得他運送的那些屍體中,並不包括邱元元的。”

“什麼意思?”林仲傑嚴肅地盯著他。

“看他的棄屍方式。屍體都是扔在明處的,如果他殺了邱元元,警方應該老早就發現了。”他說,“我覺得有兩種可能,一是他殺了邱元元,二是他沒有殺邱元元。”

“這不是廢話嗎?”林仲傑嘟噥了一句。

“耐心點,耐心點。”簡律師道。

“看他對待屍體的方式,他並沒有把它們埋在地底下,沒分屍扔在河裡,更沒燒燬面容,這說明他從沒想過要費心隱藏屍體,也沒費心想要隱藏死者的真實身份,這進而說明,他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