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批准、核准、備案後,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範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後,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設專案,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送有關部門批准或者核准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所謂選址意見書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認其建設專案位置和用地範圍的法律憑證。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專案,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專案的批准、核准、備案檔案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准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准檔案;佔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土地基本政策
關於土地和規劃的行政管理程式和被拆遷戶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但是,土地管理和規劃管理的行政程式的合法性直接關係到拆遷的合法性,因此,作為被拆遷戶也應該對此進行深入的瞭解。
威廉&;#8226;配第說,“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土地一旦與人的勞動相結合,就是創造物質財富的源泉
中國當前的土地問題,最重要的是其創造的財富和福利,在地區之間、利益集團和社會集團之間、個人之間的分配,當然也包括不同時間中(當前消費和投資未來之間)的分配。歸根到底,所有資源問題本質上都是資源產生的財富隨著時空在各集團之間分配方式的衝突和鬥爭。
因此,為了加強土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城市市區的土地; 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塗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