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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我經常被問及:“素黑,你快樂嗎?”我會呆住,實在答不出這個問題,因為這不是我的問題。快樂不過是情緒的反應,讓它自然出現和消失好了,無須刻意追求或記住。刻意希望過得快樂,找到幸福,反而容易在情緒的梯級上徘徊,助長慾望,消耗能量。

我們沒有抗拒追求快樂的需要,但追求平靜比追求快樂可能更有意思。追求快樂重要,但懂得抓緊快樂更重要,不過最終不要執著快樂。將快樂轉化變成增強內心能量的追求才更關鍵。快樂的情緒狀態是高漲的,但凡高漲就有下滑時候,快上快落,所以若快樂是狂歡程度,狂歡過後的空虛感便很厲害,這感覺我們也經歷過吧。上山難,到山巔看到眼前景觀無盡,可一下子跌落山腳,快到像沒開心過一樣。快樂就是這個意思。

我們追求的心靈狀態不以快樂為目的,它可以是過程,甚至是手段,但最終,還是應該從儲存及增強能量方面著眼,提升自己的心靈質素。

第二講揹負宿命自我(1)

一直以來,有很多讀者和找我做情緒治療的客戶,對前世的問題都很確信和依賴。例如一位內地的讀者寫信給我說:“我很冷血,什麼都不在乎,也很難去喜歡一個人。可是遇上他就覺得他是前世命定的,很深愛。”接著就像很多愛情故事一樣痛苦收場,關係完了仍無法放下。她深信他是前世的愛人,現在沒理由白白讓他走,可她又能做什麼呢?“我應該再愛別人,還是怎樣?我已不可能再跟別人相愛或喜歡別人了,因為他是前世命定的。”

究竟前世是什麼,命運是什麼?有些人非要在一起但又不開心?明知有問題不合拍,但為何仍在一起不離開?分明合不來的,甚至有些是很差勁的伴侶,問他們:“你為何不離開他呢?”他們答:“我不能離開他。”“為何?”“總之不能,我不可能離開他,因為我愛他呀!”

瞧,最後便會說到愛。

我們好像經常這樣:又說愛,又說恨,接著又說前世,又說命定。愛情以外,生活中其他方面也有這樣的困擾:“這種公司,為何我仍會留下來?”當然也有很強烈的理由,因為生計啊,但為何要放下感情好像特別困難呢?更厲害是,放不下自己的執著,和自己過不去。

例如我有一些客戶或朋友,他們非常偏執,就是跟自己過不去,希望被世界毀滅,甚至想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可他沒有這樣做,大部分原因是沒有勇氣,變得十分鼓譟,負面,毀滅性很強,認為整個世界沒有好人……都毀滅了又如何?不知道,好像總會好過一點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有些人可能認為是“冤孽”。愛情、感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為何會變成這樣呢?

都是自我執著的問題,把愛活壞了,還要揹負過去或者用更極端的所謂前世,解釋現在的執著,沒完沒了。

人到底應該如何面對盲目的迷執呢?

人面對這些問題,很自然會從自我、存在、宿命、自由等概念思考下去,嘗試尋找出口。我不打算用哲學的角度去解釋什麼是“我”,什麼是“存在主義”,什麼是“抉擇”、“自由”等概念,反而想從心理、思維習性的角度瞭解自我,返回最重要的目的去:我們該如何自處?如何跟自己好好在一起?如何和自己溝通、修和?

愛,並不容易處理

我今天會著重講“思維”的運作。為什麼我想說思維是怎樣運作呢?因為在替別人治療的經驗中,我深深體會到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們常說現在很痛苦,無路可走,沒有選擇,我很想改變,但可以怎樣去做?有些人很想改變,卻只知道想而不實行。例如徘徊在一段感情上,對方差勁了,可自己又甩不掉他,無法離去,到底為什麼呢?結果推出一個很偉大很美麗的理由:因為“愛”,然後解釋過去,毀滅現在。

愛可以是一樣很可怕的東西。

愛並不容易處理,或者說我們很容易說“愛”這個字,甚至很容易感覺愛,但感覺以後,說完過後,內心有什麼改變嗎?當我們用時間來回憶感覺便覺得“受騙”,因為我們和對方都曾經說過“我愛你一世”,現在感情出現了問題,你卻埋怨他,恨他,那“恨怨”和“愛”是相同的感情嗎?好像是,又好像不是。瞧,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關係多麼複雜。

我常在我的書和專欄提到一點:我們得分清楚,一個“愛”字可以輕易說出來,但說完後想變成有意義的話,我們是需要去“修行”的。

愛可以只是一個陳述句,如說“我愛你”,或“我很有愛心”……正如某些人會說:“我很愛國家。”這裡的愛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