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把長槍被譽為混沌之槍。
不論是天使還是惡魔,只要被這把槍擊中,留下傷痕,恐怖的火焰就會從傷口迸濺,將受傷之人的身體,靈魂全部燃燒殆盡。
什麼都不會剩下。
在這把槍下死亡的惡魔和妖怪,不計其數,所以萊因哈特從一個小卒子,慢慢的攀了上來,成為了第二階梯的勇者。
不過後來他做了一件事情,瞬間震動了混沌年代,成為了奇蹟的五人之一。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宮殿,想要找到長死不死的秘密,卻被莉莉絲髮現,並且雙雙陷入了愛河,揹著撒旦逃跑了。
撒旦的情人被一個人類拐跑,這件事情傳遍了混沌時代,啊,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他們之間的愛情被渲染的悽迷冷豔,令無數的人類陶醉。
不過,沒有人看好這對情侶。
他們之間有一個巨大他天塹,那就是撒旦。
自己的情人被一個人類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將所有的憤怒發洩到了人類的身上,人類為此飽受苦難,並且開始責怪萊因哈特的魯莽行為。
一瞬間,萊因哈特從人人崇拜的勇者,成為了人人喊打的物件。
最終,萊因哈特無法承受人們的指責,拋下了莉莉絲,獨自向魔王發起了挑戰,揹負著自己的混沌之槍,一路殺向魔王撒旦的宮殿。
但是,想法很豐滿,現實太骨感。
這位勇者還沒有來到魔王的宮殿,就被魔王的擁護者毒殺在半路上,混沌之槍從此消失不見。
奇蹟的五人,凋零其一。
莊明歌聽完之後,簡直無法想象,愛情的力量真是偉大,莉莉絲居然會選擇人類而背棄魔王,他為萊因哈特的凋零感到惋惜。
向魔王發起挑戰,想法無意很美好,但如同自己一樣,太過於愚蠢了。
“以上的內容出自於野史,根本不足為信。”
就在此時,哈蒂絲突然說出了令莊明歌大吃一驚的話。
野史,不足為信?
莊明歌的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哈蒂絲大人,說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鬧哪樣啊。
莊明歌忍不住問道:“哈蒂絲大人,真正的歷史是什麼樣子,莉莉絲真的愛上了那個人類?”
哈蒂絲鄙夷的看了莊明歌一眼,問道:“若是你有一個如花似玉的美麗情人,還會和一個五大三粗的鄉村女人一見鍾情嗎?”
莊明歌頓時無言以對,這種口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那真正的歷史到底是怎麼回事?”
哈蒂絲打了一個哈欠說道:“那個人類膽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宮殿盜取惡魔向撒旦進宮的不死酒,對於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道的好壞,但對於人類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寶物,令人心生貪念。”
“那個人類毫無疑問就是心生貪念中的一個,他盜取不死酒的時候,被莉莉絲髮現,莉莉絲一路追殺他,不過那個傢伙因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難纏,所以莉莉絲追殺了一段時間後,才殺掉他。”
第174章怪異的風
歷史果然非常有趣。
明明是同一個事情,卻有著兩種不同的說法。
這大概就是很多人都喜歡玩弄歷史,扭曲歷史的緣故吧。
當莉莉絲殺掉了奇蹟五人之一的時候,有關私奔的傳聞已經弄的沸沸揚揚,即使莉莉絲表示完全不在意,但還是忍不住把偷取了不死酒的勇者挖出來鞭屍一遍又一遍。
總而言之,因為這件事情,莉莉絲對於勇者完全沒有一點點的好感。
同樣,撒旦也是。
“也就是說,莉莉絲之所以主動來幫助我,是想要坑我一把?原因是因為她討厭勇者,所以想要坑我。”莊明歌抓了抓自己的頭髮,覺得自己可能被坑了,但自始至終莊明歌都沒有發現自己哪裡被坑了。
莊明歌覺得,如果莉莉絲真的討厭自己,乾脆一巴掌拍死自己不是更加爽快嗎?
她之所以費盡心機來如此坑自己,到底是為了什麼。
即使是冥王,也沒有發覺哪裡不對,只好告訴莊明歌,“也許事情還沒有發生,所以我會去地獄看一看,安心吧,你可是我的部下,不論發生什麼事情,我都會救你的。”
就這樣,獲得了冥王保證的莊明歌安心的被冥王送了回去。
靈魂歸為的剎那,莊明歌睜開眼睛,已經是滿天繁星的時刻了。
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