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他就不會給錢。
原主只能把苦往肚子裡咽……
經過這五年的摧殘,她已經變得面目全非,她渾身大大小小的傷,整個人也狼狽不堪,若不仔細看,還以為是哪來的乞丐,穿的衣服破舊的不行,頭髮也很久沒有打理過了,髮質特別差。
失望可能就是這樣一點點累積的,原主為了孩子,忍下了所有不公,可是她還是沒辦法看著丈夫將她和女兒排除在外,她突然意識到,她可能錯了。
她不想再委屈自己,委屈孩子了,她提出了離婚。
丈夫看著她那邋遢樣,果斷同意了。
因為法律規定離婚需要有半年冷靜期,所以她帶著女兒回家了。
這些年她被家暴的事孃家人是不知道的,因為她瞞了下來,可是她這一趟回去,家裡人立刻發現了不對勁,一番逼問才知道女兒受的苦,頓時大罵丈夫家喪盡天良!
家裡人給她找了份工作,還出錢讓她去學車,告訴她未來一片光明,原主也相信自己能越來越好,她也會盡力撫養孩子長大成人。
半年後,冷靜期結束後,煥然一新的原主帶著女兒來到了婆家,跟丈夫商量離婚一事。
丈夫特別過分的要求原主淨身出戶,兩個孩子都不能帶走,原主哪裡肯放心讓孩子住在婆家。
丈夫見原主不同意,就跟她保證,說畢竟都是他的孩子,他怎麼也不會餓死孩子的。
五歲的女兒也懂事的讓她不用管自己。
原主含淚簽下了協議,只等過幾天去民政局把離婚證領了。
原主真的太相信丈夫了,她以為就算他再怎麼嫌棄自己的孩子,也不會去傷害孩子,卻沒想到她居然目睹了丈夫要把女兒賣了的一幕……
看著這一幕,原主理智全無,當即拽著女兒上了天台,威脅丈夫要是敢賣孩子,她就帶著孩子從這裡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