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一百章 反方四辯總結陳詞

權可能會帶來一些負面影響,如過度

維權可能導致社會秩序的混亂。但是,這些問題可以透過合理的制度和法律來規範和解決。我們不能因為維權可能帶來的一些問題而否定其積極意義。

總之,維權是一種合法、合理的行為,對於維護社會公正、保障公民權利、推動社會進步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應該支援和鼓勵維權行為,同時也應該透過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來規範維權行為,最大限度地發揮維權的積極作用。

謝謝大家!

此時到了葉凌的環節了,最後希望了,因為看前面的局勢,對方的四辯是非常強的。

”接下來是反方四辨的總結陳詞環節。”

“尊敬的評委、各位觀眾:

作為反方四辯,我很榮幸能夠在這裡為大家總結本次辯論。在本次辯論中,我們深入探討了維權行為的利弊問題。經過激烈的辯論,我們更加堅信:維權的弊大於利。

維權可能導致社會不穩定。當人們過度維權時,可能會採取一些極端的手段,如暴力衝突、非法集會等,這些行為會破壞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維權可能損害公共利益。在某些情況下,個人的維權行為可能會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權益,甚至會對整個社會造成不良影響。例如,一些人可能會透過維權來謀取不正當的利益,從而損害公共利益。

維權可能加劇社會矛盾。當維權行為得不到妥善解決時,可能會導致社會矛盾的激化,進一步加劇社會的不穩定。

當然,我們也承認維權在某些情況下是必要的,可以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維權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我們應該在維護個人權益的同時,也要考慮到社會的整體利益和穩定。

事實上,當與他人產生矛盾衝突、處於摩擦爭端之中,率先在網路平臺釋出“小作文”來引導、操縱輿論,形成對己方有利的輿論壓力,甚至引導網友網暴對方,置對方於“社死”境地而失去反擊能力,已經成為一些網友的慣熟套路,也成為一種日益多發的網路亂象。

在網路賦能之下,人人手握麥克風、人人擁有發言權。身處爭端之時,透過網路發聲來爭奪“敘事權”,以澄清事實真相、聲張己方立場、維護自身權益,這些做法都是人之常情,也無可厚非。在客觀上,網路這一優勢也有效保護了各方當事人的發聲權利,拓寬了社會的言論空間,對於推動社會的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在另一方面,這種低門檻、輕責任、缺乏事實核查的言論機制也蘊含著巨大風險。

正所謂“先聲奪人、先發制人”,眾多類似的輿情事件都一再證明,率先發聲者的敘事、立場和主張都更容易被網友採信,進而獲得輿論支援。如果有心者刻意扭曲事實、誇大情節、挑動網路情緒,在形成一邊倒的輿論態勢之後,後續的事實澄清、輿情修正都異常困難。這種亂象一再發生,不但耗費大量公共輿論資源,也嚴重擾亂網路空間的健康秩序,損害網路言論的公信力。此外,一邊倒的輿論壓力甚至網路暴力,還嚴重損害被指控者的合法權益。在一些網路事件中,雖然事實真相最終得到澄清,輿情趨於平息,相關指控也被證明子虛烏有,但當事人所遭受的名譽損失依然難以挽回,身心傷害也難以逆轉。

輿論不應淪為個人實現私利的工具。種種透過“小作文”來發布虛假資訊,挾持流量“當槍使”的網路亂象,都應該得到有效治理。言論自由不能突破法治和倫理的邊界,在網路空間裡也不能“無責任發言”。尊重事實、尊重邏輯,實事求是、證據為要,這些既是網路言論應該堅守的基本原則,也是發言者應該承擔的言論責任。相應地,網路平臺也應該建立健全事實核查機制,特別是對於影響巨大的輿情事件,應該具備迅速核查資訊真偽、及時澄清事實以證視聽的能力。對於利用“小作文”釋出虛假資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造成他人人身、精神、財產和聲譽損失者,也應該嚴肅追究其相應的法律和道義責任。

最後呢,我方主張的是一切指控,一切指責都應在合法,合理,有證據的前提下進行,因為輿論的大浪是如此的無情,但一份小作文將其高高揚起時,大浪只會興高采烈地對著被指控方狠狠拍下,然後意猶未盡的緩緩退去,至於被指控方到底因這場海嘯受了多大的傷害,不重要的,對大浪中那些無數的水滴來說,這更是不重要的,當然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當然只會選擇性的忘記自己做過這個錯誤,只會選擇性的忘記自己做過什麼,然後反問一句,難道你就沒有一點錯嗎?是啊,雖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