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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年的名字叫做金·吉明·康斯坦丁,一名血族成員。在中國,依我們的習慣,我們更喜歡叫他作,吸血鬼。

他的身世和經歷,可以說是任何一部外國以吸血鬼為題材的小說中所描述的那樣:父母來自教廷和血族兩個不同的陣營,由相愛,到結果,生下他。自出生起,他便受到了教廷與血族的雙重追殺。在一次逃命時,父母為了保護他,死在了追蹤者的手下。從此,他獨自一人在人間摸爬滾打,總算是活了下來。(小子:很狗血,大家不要罵我了,我覺得與其編造一個更加離奇的理由讓金跑來中國,倒不如搬老套一點的,比較容易讓人接受……)

一個星期前,他無意間由小道訊息得知,血族的一名公爵,將代表血族在人間的一家公司,遠赴中國進行商業交流。他覺得,這會是一次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在平時,血族與教廷的實力遍佈整個西方世界,他如果但敢冒險買票乘飛機逃離西方世界,肯定在機場還沒來得及上飛機的時候,就被抓獲了。可是這一次畢竟不同了。於是,他化妝成機場的搬運工人,在打包乘客行李進入機尾艙時,悄無聲息地變成一隻蝙蝠,縮在行李堆當中,成功躲過一眾耳目,隨飛機來到了中國。

又有一個衣著暴露的女子走近金的身旁。她舉著一個酒瓶子,腳步一搖一晃的虛浮不穩,顯然是喝醉了,而且喝得還不少。

她走過來,腳下突然一滑,身子迅速失去重心,大大打了一個趔趄,整個人撲到金的背上。

金快速的回身托住她還要繼續下滑的身體,這時,站在櫃檯後視角一直看著金的酒保發現,金的身體突然輕輕的一顫。

金緩緩地低下頭,只見那名女子一改先前頹醉模樣,斜笑著,任由金扶住,一隻手上的酒瓶角度傾斜,裡面的液體一滴一滴的從瓶口往外滲出。

“噝”液滴接觸到金的大腿,即刻發出一陣酸液腐蝕的聲音。

金眉頭微蹙,淡淡地問那女子:“你是誰?誰派你來的?”

那女子壞笑道:“我不是誰,你不需要知道。呵呵,我只能告訴你,是我們家‘老頭子’想要你的命。”

“老頭子是誰?你不是郝特公爵的人?”

那女子搖搖頭,“你知道這麼多足夠了,我不會再回答你的任何問題。”

金露出淡淡的微笑,“你是個很有趣的殺手,美麗的小姐,你間接回答了我的所問的重要問題,又暴露了你殺手的身份,你難道是不想殺我嗎?”

“不!”女子斂起笑容,“恰恰相反,我一定要殺了你。告訴你你的問題,只是希望你能死的明白一些。”

“小姐,你很自信。那好,你跟我來吧。”金把女子扶著站好,長起身,給酒保付過酒錢後,施施然走出酒吧的大門外。

那女子遲疑了一會,快步跟了上去。

出了酒吧,女子跟著金,七彎八拐的來到了一個僻靜的場所。這裡佇立著一棟棟殘破的兩層小樓,好像是一個廢棄了居民區。

路燈幽幽的光終究有限,只能照亮自身周圍不到一米的平方,越往深入,越能讓人感到黑暗的可怕。慘淡的月光下,依稀只可以認出樓房的暗影。

金停下腳步,轉過身,後邊女子的身影完全被黑暗吞沒,金對她說:“美麗的小姐,動手吧。”

黑暗中的女子沒有動作。金又說道:“小姐,你的自信呢?你不是很自信你能殺掉我嗎?”

對方依舊沒有動靜。金輕嘆一聲,“你並不想殺我。”

“你錯了,”黑暗中有了回應,“我一定要殺了你。”

“如果你想殺我,早在酒吧裡,你就可以動手,你根本不必隨我來到這裡。”

“確實我不應該,跟你來已經違反了我們刺客的大忌。”

“那你為什麼……”金忍不住問。

女子道:“和你主動離開酒吧的原因應該是一樣的。”

金聽完,笑了。他離開酒吧,是因為女子膽敢當面對他挑釁,所帶的藏在暗處的人手恐怕不少,酒吧里人流多雜,如果在那裡面大打出手,恐怕會有很多無辜的人受到牽連。“看來,小姐你不僅美麗,更有一顆善良的心呢。”

說話間,勁風驟起,一條條人影鬼魅一般從四面八方飄然而至,圍成一個圓圈,將金和女子圍在中心。

金的目光向周圍掃視一圈,重新回到女子的身上,“原來小姐你一直不動手是為了等援軍趕來啊。”

“沒錯。金先生,我很敬佩你,身為一名吸血鬼,居然會對自己的食物有愛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