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估計能為了財,主動獻上十族人頭吧?
“方大人切勿動怒,且聽小人給您解釋。”玉百城已然十分客氣,“按道理說,十殿閻王為朝廷重犯,他們的錢財皆是殺人越貨所得,理應上繳朝廷。”
“在理。”林川佩服玉百城邏輯清晰。
“小人一個銀號的當家,可不敢包庇抗命,錢自然該交,但您,代表不了朝廷。你拿的信件最多算是私人信函,絕非公文。
我要是貿然把錢財給了大人,他日朝廷怪罪下來,我就算有十個腦袋也不夠砍的。”玉百城說得林川都一時語塞了,這也是取錢行動裡最大的破綻,一下就被玉百城發現了。
“你勾結十殿閻王,為其打點錢財又是該當何罪呢?”林川將問題拋給了玉百城。
“勾結?談不上談不上,我只是銀號當家,按照大明律,只要能來存錢,我就能收,至於錢從哪來,這是朝廷要去過問的事,可不是小人可以管的。當然如果朝廷有公務要我配合查案,我也有詳細的賬本可供查閱。”玉百城的意思,你別想給我亂扣帽子。
“玉百城,我承認來以前有些輕看你了,你那200多斤的身子裡,看來也裝得不光只有肥油。這麼跟你說吧,我代表的是燕王府,燕王府就是朱姓本家。
我來找你要錢,就是朝廷在跟你開口。今天你給,我就當一切沒有發生過,晚上還能再請你吃碗雲吞。如若再跟我推三阻四,可別說我翻臉不認人。”
林川已經不想再廢話,包括張賢在內,全員都是面帶殺意。
他們才不管什麼王法,也不管知府在不在場。只要林川一聲令下,這胖子立刻就會被大卸八塊。
“方大人,好大的官威啊!”突然,內堂門外,傳來了一位女子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