喚無級魔獸,迷糊蟲蟲王:大可拍!”這句話我是用正常的語言大喊出來,而非之前的咒語,所以毒毒聽的很明白。
明白歸明白,但這句看似很簡單的話,卻怎麼也沒讓毒毒搞懂意思。
“迷糊蟲?蟲王?大可拍?什麼跟什麼啊!!!!”毒毒緊貼在我身後,湊在我耳朵邊上大聲的問出她的不解。可惜,就算她把音量調的再高,把我耳膜吼穿了,我也只當沒聽見。
我現在的所有精力都在召喚上面,哪管得了身後的毒毒啊,現在就算青龍衝過來把我劈了,我都沒辦法反應。我現在所召喚的魔獸,只要一個不留神,哪怕出了一點岔子,我就可能把自己賠進去。
所謂的無級魔獸,則是因為連狐狸它們三個都不知道這個迷糊蟲蟲王是什麼品級的,所以我就暫時將它定位為無級。
這個迷糊蟲蟲王是當初我在迷失平原所碰上的,那時我還沒有和雪後雨遇上。我碰上它時,它可一點BOSS的風範都沒有,身邊沒小弟,周遭環境也不奇特,更沒有什麼讓人壓抑的氣勢,一點都不像是蟲王。
至於我為啥叫它“大可拍”,則是因為它的叫聲就是“噠——咳—哌”,我取了一個諧音,就叫它大可拍。
沒辦法,既然簽訂了可召喚契約,就一定要為召喚獸起個召喚時用的名字,那是我都後怕的心臟狂跳了,哪能靜下心來想名字啊,也就隨便取了一個。雖然這個名字讓狐狸它們三獸噴笑了好幾天,到現在想起來還會悶笑到肚子痛。
當初我在迷失平原上遇見這個蟲王的時候,根本沒把這貌不驚人的蟲子放在心上,尤其是狐狸它們也未曾對其表露出什麼警戒的神情,讓我一度以為它只是只觀賞用的小寵物。
直到我們一人三獸無知而無畏的踩進了它的警戒圈後,我才知道我這一步踏錯的有多離譜。
未呈現戰鬥狀態的迷糊蟲是個只有尺長的粉紅色小蟲子,軟軟的身子,圓圓的個頭,一節一節的小身子像一個個粉粉嫩嫩的小饅頭,一雙眼睛小小的,總是眯著,看上去就像是兩條粗粗的線,甭提有多可愛了。
瞧它那迷迷糊糊滿地亂爬,不時抬頭一陣迷茫的樣子,真的有種無言的告訴別人“大可來拍拍我的小腦袋”的可愛勁,讓我很有真的去疼愛它的衝動。
可是進入到戰鬥狀態的迷糊蟲蟲王可就完全不一樣了。身形愣是立刻放大了幾十倍,直起身來,連我都要120度仰視才能望到它腦袋上圓滾滾的觸鬚頂端。
而原本粉嘟嘟的粉紅色身子,也立刻變成了半透明的猩紅,每節肢上的一對對小小的觸腳也不再可愛,而變得猙獰的很。原本可愛非常的小眼,也睜的又圓又大,還泛著黝黯的藍光,恐怖的很。
果然,再可愛的東西,一被放大,就絕對會變得很不可愛了。
被觸及警戒圈的迷糊蟲蟲王變身後,特別的暴躁,見什麼就破壞什麼,只要是在它的視線範圍內的,不管是否是活物,只要在水平線之上,一律破壞光才算完結。
而我能召喚到這種暴走型的粗暴召喚獸,純粹是因為運氣比較好。或者說是因為我自己很白痴。
因為在躲避迷糊蟲蟲王的攻擊的時候,我不小心把召喚締結契約當消弱魔法給扔了出去。而更讓我暴汗的是,沒個百八十次,都不曾成功過的締結契約,沒想到這次居然一次就成功了。
可也不是沒有後遺症。這個召喚契約締結的一點都不完整,害得我召喚大可拍的次數,少到只有可憐的一次機會。而且我還必須憑藉媒介,加上強制咒語才能召喚迷糊蟲蟲王,召喚出來的蟲王有一定機率背叛,將我這個召喚者連同敵人一起轟殺至渣也不是不可能。
就像之前說的一樣,要召喚迷糊蟲蟲王,代價太大,如果不是有毒毒借我血量和魔法,我現在已經**幹了。
尤其不管召喚成功與否,我的血量值和魔法值,在縹緲時間半個月內,將永久處於原來數值的一半,五項基本屬性各減少10點屬性點,半個月之後才能循序漸進的慢慢恢復,估計還需要半個月的時間才能徹底還原。總的加起來,我一個月內都要當個易碎的瓷娃娃,自然難受的很。
代價這麼大,加之只有一次機會,讓我也不敢輕易召喚它。今次,可是我第一次,也將是最後一次召喚大可拍了。不管成與不成,現在也都沒後悔藥買了。
可現在的情況,逼得我不下狠心博一下,我們就真的要玩完了。我現在就是在豪賭,反正橫豎都逃不過死亡的話,那我就什麼都敢試。在狂天那幾年,我別的沒學太精,但破罐子破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