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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潮有信,嫁給弄潮兒。
多情的女子總盼望與心上人朝夕相守、真心相依;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倘若時時別離,皆不足取。霍小玉閱歷無數名門公子、風流雅士,卻一直不肯輕易以情相許,就因為要尋覓一個象'弄潮兒“那樣守信的情人。透過這首詩,她彷彿看到了一個善解柔情的男子站在詩後,於是在內心深處,牢牢記住了作者李益這個名字。
後來,經過街坊邱十一孃的穿針引線,進士及第後等待委派官職的李益,來到崇德坊的霍小玉家。兩人相見,都對對方十分鐘情,於是落座客廳,煮酒歡談,大有相見恨晚之感。兩人才情相投,意趣相合,竟有說不完的話題。這時正值暮春時節,檻外花落遺芳,簾前鳥鳴送爽,氣侯乍暖還寒,令人神清心怡,談興更濃。直至夜闌人靜,兩人仍未有告別之意。霍母鄭氏在一旁看著這一對情意相投的年輕人,心中漾起喜意,心想:“可憐的女兒總算找到了一個可意的歸宿。霍母殷勤地點上兩支紅燭,重洗杯盤,再添酒菜,在燭光搖曳中,李益與霍小玉灑酒為媒,定下了終身,並一同對天起誓:”永結同心,忠貞不二,海枯石爛,相愛不移!“
從此,李益留住在霍小玉家,雙雙對對,同吃同寢,同出同入,儼然是一對新婚伉儷。
光陰茬苒,轉瞬夏去秋來,李益被朝廷授職鄭縣主簿,主簿是掌管全縣的行政錢糧的官員,是僅次於縣令的父母官。受印後,李益打算先回隴西故鄉祭祖探親,來年春天東行走馬上任,在一切安排停當之後再派人前來迎接霍小玉到鄭縣完婚,這一路奔波,估計約需半年時間,也就是說,這對情侶必須分別半年整。
李益獲得官位,霍小玉半是欣喜,半是擔憂,她好怕李郎此去,遠走高飛,再也不會回到她的身邊。見李益把今後的打算說得頭頭是道,霍小玉深恐口說無憑,仍是疑慮重重;李益索性取過筆墨把婚約寫在一方素綾上:“明春三月,迎取佳人,鄭縣團聚,永不分離。”
霍小玉珍重地收藏起這一份素綾誓約,就象收藏起一份對前途的希望。在落葉送涼的秋夜裡,霍家母女設宴為李益餞行,酒意微醺中,霍小玉忽然鄭重地對李益說道:“人事變幻,難以把持,雖有海誓山盟永結同心,但等你官高位顯時,難免不見異思遷,為妾只求我倆十年之內傾心相愛,等你三十而立之年,任憑另婚高門也不算晚,到時妾當剪髮為尼,永絕紅塵!”說完淚水無聲地灑落衣襟,李益為之感傷不已,自然又把誓言重複了一遍。
誰知隨後事態的發展,竟讓霍小玉的擔憂成了現實,李益申言再三的誓言也被迎面的事實擊得粉碎!李益回鄉後,因為功成名就,好生風光了一番,喜不勝收的李家父母忙不迭地替他說下了一門婚事,女方是當地官宦世家盧家的女兒。李益聞說此事,有些為難,硬著頭皮向父母稟明瞭長安霍小玉的情況,李家父母聽了大搖其頭,反對說:“堂堂進士及第、朝廷命官,怎可以娼門女子為妻,真是豈有此理!”既然父母堅決反對,加之盧家姑娘秀美知書,一派大家閨秀風範,尤其是盧家在朝中有一定勢力,對李益的仕途進展大有稗益。如此種種理由,使沉浸在喜悅之中的李益把長安的婚約拋到了腦後,順理成章地與盧氏結為夫妻,雙雙前往鄭縣赴任,夫唱好隨,一派和諧美滿之象,漸漸把長安綺夢和多情的霍小玉淡忘了。
可憐長安的霍小玉,自李郎離開後,她閉門謝客,痴痴地等待情郎派人來接她到鄭縣團聚。時間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地過去了,半年約定的時限到了,可絲毫沒有李郎的音訊,霍母儘量寬慰霍小玉,說:“李郎才到異地,公務繁多,想必得過些時間才能派人來呢!”
霍小玉自己也拼命往好處想,可是,轉眼又是秋涼冬至,整整一年過去了,仍然不見李郎的蹤影。隆冬來臨之前,霍小玉終於憂思成疾,病倒床榻。雖有霍母精心調治,但直到瑞雪紛飛,她的病依然毫無起色,日夜呼喚著李益的名字,聲嘶力竭。精神恍惚,知情人都為她悽然動容。
這時,李益因公進京,有知情的友人告訴了他霍小玉的近況和病情。李益聽了心中一沉,回想起自己曾在京城欠下的一筆情債,他本打算到霍家探望,但又想到自己這種有婦之夫的身份,去了也只能徒增霍小玉的傷悲,因而也就放棄了此願。
然而,關於霍小玉痴情戀李益,李益絕情棄小玉的故事卻已傳遍了長安城,許多人對李益的薄憤憤憤不平。有一天,幾位文友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