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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部分

黨人採取拖延的手法,他以司法總長許世英拒絕副署為理由,反對成立特別法庭審理宋案。

為此,黃興以個人名義,致電袁世凱。指出中國司法不獨立。稍有常識者皆知,況宋案牽連政府。國務總理趙秉鈞且為暗殺主謀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籬之下,宋案呈訴至該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無所阻撓,此更為一大疑問。並說:“司法總長側身國務院中,其總理為案中要犯,於此抗顏,似可不必。”但黃興恰恰忘了,正是國民黨天天將《臨時約法》掛在口中,給了袁世凱可乘之機,袁世凱的邏輯很明確,我這是按照《臨時約法》辦事,你不是讓我尊重約法嗎?怎麼事到臨頭,反而又要我破壞約法?無聊的筆戰、口水戰打了五六日,始終不見下文。

由於特別法庭在袁的阻撓下不能成立,宋案只得按常規地法律程式,由上海地方審判廳審理。由於上海審判級別較低,袁世凱方面就可以在法律程式上設定種種障礙。上海地方檢查廳發出傳票,票傳趙秉鈞到庭受審。但趙秉鈞在袁世凱地支援下,聲稱上海方面違反程式,拒不到案。上海地方檢察廳無奈,只能命令鄭繼成二審應桂馨,並向京師檢察廳發出傳票,要求拘捕嫌疑犯洪述祖,但洪本人早就在袁世凱的授意之下,逃到了青島德租界。上海方面鑑於洪述祖遲遲不能引渡,不得不推遲將宋案移交審判廳開審,並要求外交部向青島德國當局交涉,從速將洪引渡歸案。

結果可想而知,外交部也操縱在袁世凱地手中,對於引渡一事,自然不甚熱心。而且洪述祖在德國當局的庇護下,5月27日還從青島發出通電,為自己和北京政府開脫罪責。聲稱:“述祖宗旨,不過欲暴宋劣跡,毀宋名譽,使國民能少受其黨派專。制之苦而已。故不得不假託中央名義,以期達此目的。”

與此同時,京師檢察廳在上海方面的再三催促下,才在期限的最後一天向趙秉鈞發出傳票,但趙秉鈞根本無視司法獨立地尊嚴,他在給京師檢察廳的覆文中,除繼續一口抵賴自己的罪責外,斷然拒絕到案。為此,他還拍電宣告:“如今秉鈞舊疾復發,曾在北京法國醫院調治,當有診斷書可證,已於5月21日呈明總統,重新資假十日在家,自未便赴滬。”京師檢察廳也不是真的要傳呼趙秉鈞,一接到趙秉鈞的覆文,便立刻轉發上海,算是交差。由於宋案要犯遲遲未能判定,審判一拖再拖,只能再次宣佈延期。法律解決似乎也碰壁了。

但袁世凱卻不會放過這樣的好機會,透過反對派報紙一再乘機誇大其詞,紛紛宣傳國民黨都督準備反抗中央的訊息,並有贛、皖、湘組成五都督團的流言。山東民主黨報紙甚至登載訊息說,國民黨“密議擁戴孫、黃髮難,以蘇贛土地抵借日款,購日槍械,割據東南”。報紙說出了孫中山想為而不能為地事情,不僅國民黨方面無所裨益。反而更遭人嫉恨。

在第三次會議上,雖然李、柏兩督主戰。柏文蔚甚至表示“願首先在皖發難”,但孫、黃之間仍爭論不決,而革命黨地統兵將領普遍認為,“我方兵力不能敵袁,與其速戰失敗,莫苦練軍觀變。袁尚不敢過於輕視……”在這次軍事會議上孫中山仍然立即主張興師討袁。黃興的態度終於軟化,認為武力討袁也可以考慮,但現在袁世凱逆跡尚未昭著。南方地革命軍又甫經裁汰,必須加以整備才能作戰。因而主張稍緩用兵,以觀其變。由於各省掌握兵權的將領多數同意黃的意見,孫中山礙於眾議,只好從緩發動。

穩健派不願輕談戰事,依然把倒袁的希望寄託在法律解決上。《民立報》連續刊載國民黨上海支部文書主任……徐大裕的《宋遁初先生昭雪案》。此君素以善寫爭論名揚國內,今年方才二十二歲的他一手政論文筆十分得體,奈何思想太過天真,竟然如此撰文,“記者對於本案之主張,乃袁、趙自行解職。組織特別法庭。以受法律之裁判是也。……國民苟以是主張到底,民意可以熄甲兵。*何能為?苟法律而尚不能完全解決,則以政治解決可也……國會當依據約法,提出彈劾案,使袁、趙解職,由國民組織特別法庭,為公正之審判,以為此案最後之解決也。”他天真的認為:“有國會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爭在,袁氏終當屈服於此數者……”

“幼稚可笑!”

最新版的民立報被他扔在了桌子上,李漢沒了往下看下去的心情。

在他的對面,蔣方震、吳兆麟、季雨林、王安瀾等十幾位軍政府高層齊齊聚在一起,不過少有人在閒聊,大家都只是彼此互相喝得茶水,連桌子上擺著的瓜果點心都沒有一個人去動。大家都在等待,幾個月來軍政府高層的第一次齊齊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