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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聽了這格式文字,王衝搖頭道:“我是把這處林院轉給二叔,又不是買賣,更不必去官府過契,不能照著質押或者買賣契書來寫。這樣吧,我來寫,保正看有無問題,免得耽擱了二叔還債。”

王麻子點頭不迭,王何氏站得遠遠的,也不好湊過來,該是怕橫生枝節。此時王衝說話,她也強忍著不出聲附和,就扯著脖子踮著腳,巴巴地望著。

轉讓就是送,這是人情往來,不管是轉讓僕役婢女還是田地屋舍,直接給身契田契就好,本不必立什麼文字。不過王家這處林院是有一二百年曆史的祖業,哪有什麼地契。王家住這裡一二百年了,哪個說這林院不是王家的,哪個就是瘋子,即便真出了瘋子,還有官府的五等丁產薄佐證。

但此時情況特殊,王衝是轉讓給王麻子夫婦,再由他們賣給何三耳,王麻子夫婦就得有此處林院的“產權證”,王衝立下的契書就起這個作用【1】。

王衝把林院轉讓給王麻子夫婦,而不是讓王麻子夫婦代為質押林院,這兩個流程的結果沒太大差別,反正真正的下家是何三耳,只是對王麻子夫婦來說,環節上更清晰,麻煩更少。

走後一個流程,所有權一直在王衝手上,王麻子夫婦不過是個中間人,而走轉讓的流程,王衝立下契書後,林院的所有權就到了王麻子夫婦手上。看王何氏緊捏著拳頭,眼中像是滾著火苗般熾熱,就知道她是多麼地期盼這份轉讓契書趕緊到手。

當然,王衝寫下不合格式的轉讓契書,這事順理成章,就沒誰多想了。

“此致蒼天在上,立契過讓王家宅林,王衝非不守祖業,孝悌乃真人君子立命之要旨……”

【1:古時所謂的“產權”,其實是不言自明的,只在交換時候才出現了田契產契,如果是積年不動的祖業,就靠默契互認了。宣和年間,宦官楊戩、李彥搞“西城所”奪田,就是利用了這一點,無限追溯。一旦發現某人的田契沒有最初的上家,就指認該田地是無主之田,由此奪為公田,增立稅賦。】

第十一章古怪的契書

“叔嬸我之尊長,怎忍坐視受逼身債,過讓林院以全人倫,處置權分盡歸堂叔王全所有……”

將近黃昏時,這張轉讓契書已到了劉盛手裡。劉盛磕磕巴巴地讀完,搖頭晃腦,嘆氣不已。

“這王二郎腦子終究還是壞的,以前的學問全沒了,寫個字據也奇奇怪怪,竟然還有錯字!該是正人君子,不是真人君子,他還想進學?不怕被文翁祠的牌匾再砸一次?”

這張契書透著濃烈的讀書人酸氣,非要寫上一段事由抒發心志,還硬湊得對仗工整。一句話一列,八列字佔去了契書上半部分,下半部分註明了林院情況,再有王沖和中人的畫押。

粗粗看去,這契書的筆法倒是不錯,可細細一品,文法生澀,遣詞用字也很彆扭,意思雖然能看得明白,連劉盛這種粗通文字的人,卻也找到了一個錯字。

民人立契,沒那麼容易找到秀才一級的人物代書,多是找粗曉文墨的書手字識捉筆。因此錯字連篇的情況極為普遍,但只要不礙契約之義,大家也就不太當回事。

但王二郎曾經讀書破萬卷,哪是那些勉強會認會寫幾百個字的書手字識能比的?這份王二郎親書的讓契,還出了連劉盛都能認得的錯字。這隻說明,王二郎的才學,已經隨著文翁祠的匾額一同碎了。

“還當自己是讀書人嘛,免不了的,何……三哥,這事是不是就妥當了?入王相公家的事……”

王何氏撐臉笑著,她催著驢車一路急趕,顛得釵簪凌亂,臉上的粉脂也早被汗糊了,這一笑著實滲人。

這裡是王相公家莊院外的一處小莊子,何三耳為方便辦事,另外接辦了這處私宅。劉盛很守信用,她拿來了林院的轉讓契書,劉盛就引她來見了何三耳。

整件事情很順利,順利得都沒動用她與劉盛商議出的法子,就靠王麻子一哭一跪,竟然就拿到了林院,王何氏還有些恍惚,生怕是在夢中。

不過仔細一算,除了劉盛之前給的七十貫,真正的好處還沒拿到。儘管被何三耳一身織錦緞袍子閃得膝蓋發軟,王何氏依舊壯著膽子再提她的酬勞。

“入相公家?唔……”

何三耳端坐檀木交椅,正在審視劉盛遞來的契書,聞言向劉盛遞了個凌厲的眼神,再風輕雲淡地道:“待明rì去縣衙過了契,我會跟太爺說說。”

王何氏愣住了,這態度她怎不明白,壓根沒當真呢!

待她回過神來,何三耳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