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黎南川也知道狂歌的能力。
金屋藏嬌的日子裡,她沒有接觸電腦手機的機會。
整個別墅裡,都沒有能聯網的科技產品。
那些照顧她的傭人,甚至連手機都不允許帶進別墅。
黎南川就算白日裡不會來別墅。
到了晚上也會來。
週六日的大部分時間,他都是陪著狂歌,傭人們不會過來,他們兩個人自給自足。
狂歌越來越胖了,她問黎南川:“我的體重什麼時候到達你要宰的標準?”
黎南川想了想:“等你開始掉肉的時候,我就宰你。”
狂歌似乎信以為真,無比認真的懇求他:“那到時候,你能不能把我葬在我的父母身邊,他們的一生都被我拖累……”
他伸手,手指按在她唇上:“如果有一天你會死,到時候,你肯定是要葬在我的身邊。”
狂歌瞪大了眼,望著他,顯然不滿。
她這反應,令他愉悅,“你只能葬在我身邊。”
狂歌不服氣的辯駁:“你有可能會比我先死。”
“我死之前,會先讓你死。”
他見她眼中似有驚恐,伸手,按在她後腦勺上,將人按在他懷裡安撫:“別怕,到時候我不會讓你那麼痛苦的死,我會給你一個痛快。”
“……”
這個男人,還真是,自視甚高。
狂歌在這棟別墅裡,住了三個月的時間。
沒有那些高科技的數碼產品,狂歌只能每日裡下廚房,做點點心燉點湯,天氣好的時候,去院子裡摘花摘水果。
黎南川不管多晚回來,總能瞧到她坐在沙發上等他。
沙發旁是橘黃色的一盞暖燈,把她的五官柔和在了其中,美的好似一副油畫。
廚房是裡為他煲的湯。
她的廚藝從一開始的一無是處,到現在潛心鑽研,做的飯菜已經不輸家裡的傭人,尤其是她煲的湯,不膩不淡,味道正好。
他覺得自己,甚至已經要習慣這樣的生活。
所以,三個月後,他把狂歌帶在了身邊。
“總待在家裡,會把你養廢,你小時候說過要當一個女俠……”
“我沒有說過要當女俠。”狂歌打斷他的話:“我小時候喜歡的是楊玉環,小時候有點胖,大家都嘲笑我,後來我知道了,楊玉環也很胖,我記得我把我媽媽的紗巾披在身上跳舞,幻想我自己是楊玉環。”
黎南川笑了起來,幼時記憶在腦海裡瞬間鮮明:“那是你很小之前的事情了,你那會沒觀眾賞臉看你跳舞,為了讓我和阿南坐在臺階上看你跳舞,你把所有零食都給了阿南。”
“是啊。”狂歌說:“我沒有當女俠的夢,我從小到大一直想當楊玉環。”
黎南川摸了摸她的發,將她攬在懷裡,在她唇上親了一口:“你是你,你長大了,就該當你自己。”
車子到了地點,他將一把手槍放在狂歌袖珍手提包裡,然後拉著狂歌的手,下車。
白天他是黎氏集團的董事長。
但到了晚上,他就是黑道的王。
不服他的人,全都被血洗。
今天晚上參加的,是一個慈善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