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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意識到,在中國現在日益嚴重的盜版問題加上mp3這兩年來高速發展,唱片產業指揮越來越萎靡,如果還不團結起來一起行動,遲早他們的飯碗就保不住了。

所以這個電子會議才能彙集了兩岸三地幾乎八成以上的精英唱片公司的高層,如果放到兩年前,估計也一半的人都不會有。

會議的前半段大家都是商討的都是一些該如何操作市場,擴充套件唱片銷路的問題。

但是由林楓發言的時候,他又卻語出驚人的提出了一個創意,他計劃要成立一個以音樂娛樂為主的綜合性娛樂電視臺,然後模仿美國與韓國音樂節目的模式,以現場表演錄製的方式,製作一檔純音樂的帶狀節目在電視臺上播放,集合排行榜與演唱會的功能為一身,用網路以及簡訊投票的方式來決定每個月的冠軍。

其實這個模式美國與韓國,日本都在做,而且做得很成功,比如韓國SBS的人氣歌謠,日本的Music Station,英國的CDUK等等。全部是把本國宣傳期的歌手都請來現場表演,錄製成節目,而後在電視臺每星期播出。

這樣做的好出是,電視臺給流行歌手們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音樂的舞臺,知名歌手們參與也幫電視吸引了很大一部分的收視群體,收視率一高,電視臺的廣告也會賣的好,電視臺自然也會節目包裝的更加精緻,節目好了宣傳效果更佳超值,形成一個良性的迴圈。

這樣型別的節目做得成功絕對是一個雙贏的好局面。

不過說是這麼說,但是大家都知道,想在中國做到這點卻很難。

首先,由於國內的風氣所致,大部分地方民風淳樸,老百姓享受的好音樂不多,選擇面也很窄,自然就容易滿足,很多歌手一輩子就是靠一首歌就能夠唱遍大江南北,發財致富,十幾年間還商演不斷,小日子過的舒坦的不得了。

如果一個電視臺真成立一個這樣的節目,這些好日子過慣了,已經習慣唱一首幾百遍歌就是數著錢睡覺的所謂走穴的歌星們。自然不會來參加這樣的節目,一句話,內地樂壇太好混了,別人犯不著來參加一個賺不到錢的電視臺演出。

其次,也只最關鍵的一個原因,如果只是光是內地的那些歌手的話,必然星光黯淡,吸引力不夠,達不到收視的需要,而臺灣,香港各大公司卻是誰都不服氣。除了國家電視臺以外誰有沒有能耐把這些同行業內的競爭者全部都拉到一起,但是國家臺模式僵化,框架多根本不可能做出這樣一個符合時代需求的流行音樂節目出來。

所以想要做出這樣一個節目,最大的關鍵就是要一個具有權威性質的電視臺,一個任何唱片公司都恨不得舔他們編導腳趾頭的擁有強大收視群體的電視臺。

真有這麼一個強大公平的媒介想要做這麼一個節目的話,大家自然是樂得其成,但是偏偏提出這個議題的林楓自己也是一家唱片公司的老闆,眾人自然是有所猜忌了。

先不談做成這件事情的難度有多大,就算他真的能辦成,林楓會不會是利用其他同業的力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這節目真的成功,頂尖到時候就有了唱片業一個真正的壟斷手段,比之之前的五大唱片加在一起的能量還要巨大,到時候所有唱片公司都要巴著他讓自己的藝人上節目,如果頂尖利用這個平臺來推廣自己的藝人,打壓別人該怎麼辦?有誰能約束他。

基於以上這兩個原因,所以大家明知道林楓做這個節目對華語流行音樂的整體而言是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是依然還是提出了反對的意見,畢竟大家還都是有自己的小算盤的。

沈家偉最後綜合類各方面的意見做出了他的決定:

“既然大家有這麼多分歧,那麼關於這個議題我們下次接著討論,我個人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林總你能不能拿出你計劃裡提到的那些真正的東西出來,據我所知道,你的經營的緬城電視臺只是一個市級電視臺,如果你的電視臺能上衛星,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不遲。”

頓了了頓意味深長地看了看林楓:

“好了,今天的討論就到這裡把,我會拭目以待的,希望下次電子會議,林總你有新的進展,會議結束,各位再會。”

說完再見後,大家紛紛關上了攝像頭,看著螢幕裡一個個螢幕黑了起來,林楓倒是很談然,如果這些傢伙能一口答應那就真才怪了,人嘛,畢竟都是自私的。你越是做一件大好事,大家就會越猜忌你的用意何在,這世界上那些提出那些天才般有建設性的意見出來的時候,大都在人們第一次聽的時候都會覺得這人肯定是發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