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郎在想什麼?”
“我在想,永安太守曹鸞到底是被打死在這裡還是被這碗飯毒死的。”
馬玩給碗放下,他沒有笑,說道:“三郎你覺得這就能毒死人了?你可知道在涼州有多少人頂著六郡良家子的名聲就盼著大漢招兵,否則他們連這飯都吃不上?”
馬越一愣:“還有人連這都吃不上?”
“三郎還是太嬌生慣養了些,這裡不是咱家,該吃就吃吧。”
“猴子哥說笑了,三郎還嬌生慣養呢?”
他才不會覺得自己嬌生慣養,生在和平年代一生就見過幾次屈指可數的死亡還都發生在醫院裡,到了這邊成了小孩一睜眼就看到十二歲的大哥手持草叉把人捅個通透,十二歲上山砍柴險些被野狼咬死,跟商隊去西域路上有經歷數次艱難險阻甚至重傷瀕死。馬玩居然說他嬌生慣養。
瞧瞧他過的生活,十二歲就要自己上山砍柴,跟商隊去西域。這種生活能叫嬌生慣養嗎?
馬玩卻不這麼覺得,他說:“三郎覺得你所經歷的,就是人生之大苦了?玩沒有進過大獄,但入過鮮卑腹地,那一年還不認識你大哥二哥,我與龐家兄弟一伍。血戰之後我等一伍與大軍失散,人人受傷沒有食物,馬被我們殺了。”
“馬吃完了,沒有找到大部隊,沒了食物我們吃了半月馬草。三郎你知道馬草的味道嗎?挺不錯的,我到現在餵馬的時候還是喜歡嚼兩根兒。”
“跟我馬猴子相比,三郎你簡直就是貴人。以前有馬大哥,馬二哥,後來又關大哥。大家都待見你,就連李光頭那種惡人都喜歡你。大夥兒兄弟嘴上不說,但沒人能欺負你,誰欺負你大夥都亮刀子收拾他。我像你這麼大命可沒這麼好,餓極了的暴民衝到村子裡見人就殺,大哥把我埋在後院放酒的大罈子裡。我快被悶死了都不敢上去,等我出來村子已經被燒了,爹孃大哥嫂子都沒了。”
“我兜兜轉轉在涼州走來走去,餓了就吃路邊花草或跟野狗搶食。對了,薔薇很好吃,葉子水分大能吃飽,開花了更好吃,還能結果子。但有時候也會碰到不能吃的東西,蘑菇什麼的就不要多吃了,又一次樹底下撿到吃了差點死在路邊。”
“你看我脖子上的燒傷,我怕大夥兒看不起我,才說是家裡出事那年被燒的。其實是晚上餓急了翻牆進大戶人家裡偷吃的被大狗咬了一口,為了止血我自己用火棍燒的。你問我偷了什麼?我在狗窩裡搶了一隻雞腿。”
馬越看著眼前這個下巴剛長出青茬小鬍子的年輕男人,難以將他訴說的悲慘形象與他認識中那個放蕩不羈的馬玩聯絡到一起。馬越不會安慰人,從小他就不會。他只是嚥了一口唾沫端起黑乎乎的食碗仰頭把碗咕嘟咕嘟嚥到了肚子裡。
第一次吃如此難以下嚥的東西,馬越幾乎想要吐出來。喘了幾口粗氣,他說:“猴子哥那你現在的生活還這麼辛苦嗎?”
馬玩輕佻笑著,眼睛眯成一道線道:“現在就好多了,有袍澤照顧這些年過得還不錯,每年能拿人頭換些錢花。”
“猴子哥你怎麼想到參軍的呢?”
“那年我在金城晃悠沒找到吃的餓的頭髮昏,碰上招兵的問我,我說‘管不管飯?’他說管,我就入了軍籍。同期的邊軍都是自己帶兵器,就是那些商賈罪犯充軍的也提前買了兵器,整個部曲就我一個人空著手穿著短衣就上了北疆。我掐死了一個鮮卑人,扒了他全身皮甲靴子,用他的彎刀割了他的頭,還牽著他的馬。回來的時候我有六個首級五把刀三匹馬,換了三千大錢,那是我一輩子第一次見到那麼多錢,後來我每年都去前線。這才認識的你大哥。”
馬越點點頭,腦袋裡突然就蹦出個念頭就對馬玩說道:“猴子哥,要不你也在彰山村住吧,等開春解凍了一起搭個房子,就在關大哥家旁邊。大夥兒住一起多熱鬧。”
馬玩笑道:“我就自己一個人,搭什麼房子,住誰家不是啊。再說我這人閒不住,總愛亂跑,我打算再過兩年就離開涼州呢。”
“離開涼州?那猴子哥準備去哪兒?”
馬玩摸了摸馬越的腦袋,說道:“我也不知道,我打算再上兩次北疆攢些錢。到時候先去趟洛陽,再南下去荊州看一看。”
“聽說荊州富足,都沒有人會餓死。”
馬越板著手指頭算了算,兩年時間不長也不短,那個時候他也能比現在再高壯一些,便抬頭對馬玩說道:“那猴子哥到時候我跟你一起去,我也想去洛陽看看皇都有多繁華。”
第二十七章 獄霸夏侯
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