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水裡。
他應變奇速,且有蔡狂前車之鑑,所以右足踩空,他立即力聚於踝,一沉反彈而起,以俾不落水中。
但這一來,下足之力甚重。
水花激起。
這一蓬水花,卻正佈滿了黑油。
著火的黑油。
於是火光沾在身上。
亡靈也紛即潛入火焰中,在梁癲身上燃焚了起來!
這一來,正可謂是牽一“法”動全身,梁癲作法未竟,鬼火已纏身,他又得狼狽避開湖水,一時成了半個火人,正是應了“玩火自焚”、“請鬼上身”之驗。
所幸他也真法力無邊,馬上卸下僧衣僧帽,凡袈裟拂處、僧帽罩處,火焰即滅。
不過,他也燒得皮焦額裂,狼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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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火焰撲滅之後,他發現蔡狂正在陰陰的笑,靜靜的看著他。
──如果他剛才為火所焚的一刻,蔡狂向他施襲,他可斷斷躲不過去。
他喘氣未息,蔡狂張開了森森白牙,笑道:“還不叩謝?”
“叩謝什麼?”
“我的不殺之恩啊!”
“是我先救了你!”梁癲身上的火剛剛滅,心頭之火又起,疾衝上前,一掌劈去:“你殺了養養,我決不饒你!”
蔡狂格了一掌,震問:
“什麼!?”
梁癲又擊出一拳,氣急敗壞的罵道:“少裝蒜,殺了養養還想抵賴!”
蔡狂勉強避過一拳,狂喊道:
“你說什麼!?養養死了!?”
梁癲又踢出一腳,怒道:“她死了,你現在給我償命來!?”
砰的一聲,這一腳踢個正中,蔡狂竟未避得過去,也未及運功抵禦,而且竟也未隨勢飛去,卸去巨勁,他只呆立在梁癲面前,硬受一擊,所幸他一身內力在遭受重擊時已自護體。但肋骨也碎了三根,他口噴鮮血,雙目盡赤,只愴天呼地的哀哀喊問:“養養死了?養養死了!?養養死了!?”
稿於一九九零年九月上旬至十月初:大馬行;赴金寶、檳城、吉隆坡、怡保、首都行。
校於二零零零年八月廿八日:溫靜餘葉何上大馬領事館辦結婚登記補加認可手續,成功開心;六國初見一間製作;東大街蒐羅愛鼠;榴槤、山竹、紅毛丹、荔枝、龍眼新入社,如珠如寶,可愛可憐。
少年追命 … 後記 絕對不放棄做個真的我
跟香港有不可解之緣。
以前,常在香港成過客,覺得最合乎我這種廣東人的個性,熱鬧好玩,但只是來玩,卻從沒有想過要住在香港。甚至,曾替我的好友找門路留在香江,也沒動過:不如往香港發展的念頭。
結果,在臺灣蒙了冤,成了莫明其妙的“叛亂犯”,流亡期間,臺去不得,家歸不得,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彷彿眼前霓虹燈一樣亮──香港!
一點也不錯,香港。彷彿,只有這地方,最自由,最自在,最可以不怕得罪人不必巴結人、最適合我憑實力活下去的地方。是什麼造成我這種根深蒂固的想法呢?不知道。但在前無去路後有兵追的情形下,在生命對我而言已是一種太重了的負擔之際,有一個地方以她萬家的燈火閃亮過逾千個希望,當然她就是香江。
初到貴境,當然生澀,而且情怯。但看過日落,就等日出的我,就算等著的是菸灰,我也可以在薪盡中設法火傳。我和我的稿子一齊活了下來,而且仍然絕對不放棄做個真的我;居然就如此在這城市森林中,陪她渡過了十年!
原是過客,但過久了就不是客了。但倒是有客遠來,我成了“地主之誼”,負責接待,由於我並沒有承仰什麼“上司”,所以意義上彷彿為“香港”接待,過著“迎送生涯”。這樣也做得不亦樂乎,心甘情願,為路過的、奔赴的、趕這一場京華城裡客的舊雨新知,一一引介香港的諸般曲折,當然也有說好說歹。但在說的時候(包括“壞話”),我已不是局外人,正如我是江湖上的一個漢子,我也是一個且不管他是醜陋的還是美麗的但絕對道地地道的──香港人。
寶劍亙常折在星花中,酒杯亙常碎在琴鍵上,能在香港這種五花八門工商恣肆臥虎藏龍品流複雜之地,依然堅持原創、保持信念、我行我的我素,想來不是我有才能才力,而是香港這地方依然存在這種生機。
這也是一種機緣了。對我而言,沒有逃難,便沒有香港,更沒有這樣一個佔領我生命史上逾十個寒暑的家園。
當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