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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自“鳥嘴銃”問世之後,不久便成為軍隊中必備的輕型射擊火器,並旦對鳥槍的形制進一步改進,不斷提高其射擊效能。由此鳥槍的種類也日漸增多。出現了魯密銃、掣雷銃、自生火銃;到了清代,鳥槍是軍隊裝備的主要火器,所以製造數量極大,而且宮廷要臣們多用於自衛和狩獵,格外重視鳥槍的研製,這就使得鳥槍的種類大增。據《清會典》和《皇朝禮器圖式》記載,僅有圖可查的就達49種之多,其中燧發槍(用燧石磨擦發火)有3種,其餘都是火繩發火的槍。主要的槍種有:御製自來火槍、御製神虎槍、大線槍、兵丁鳥槍等。史料中所記載的49種槍中,御用槍佔16種,花槍、交槍共18種,線槍14種,兵丁鳥槍僅此一種是裝備軍隊,用於作戰的,其餘絕大多數是皇帝和王公大臣們用於防衛或行圍打獵所專配槍。諸多鳥槍中最重的要算“御製神虎槍”,全重12斤;最短最輕的是“三號自來火槍”,只有2斤12兩重(古代16兩為1斤),2尺4寸9分長;槍身最長的為“兵丁鳥槍”,全長6尺1寸。鳥槍中除了“線槍”以外,其他都裝設有瞄準具、搠杖(通條)和雙叉。線槍周圍呈八稜形,槍床只有身管的二分之一長,既沒有搠杖也沒有雙叉。各種鳥槍雖然輕重不同,長短有差,但其形制和效能大同小異。
6。魯密鳥銃魯密是古代西域的一個小國,位於今小亞細亞地區。據《明史。魯密傳》記載,嘉靖三年(1524年),魯密國派遣使者,進貢獅子和犀牛時,隨同帶來魯密銃。到1598年兵器專家趙士禎根據魯密銃的構造進行了改進,仿製成一種新型鳥槍——魯密鳥銃。全槍重8斤,長5~7尺,裝藥4錢,鉛子重3錢。“龍頭”和“規”等部件都安裝在銃床內,並在機規上設有彈簧。撥動機規,龍頭即落入火門。火燃之後,手指鬆開,龍頭便自動昂起。銃床尾部裝有鋼刃,敵人逼近時,還可以掉轉槍頭,來作斬馬刀用。魯密鳥銃射程遠,威力大,在結構上優於日本式鳥槍。故《武備忘》評說:“鳥銃:唯魯密銃最遠最毒。”
7。掣雷銃掣雷銃是我國兵器家發明的第一支從後膛裝填彈藥的鳥槍。16世紀,從歐洲傳入我國較為先進的火器“西洋鳥銃”和“佛朗機”。1598年,我國著名的兵器專家趙士禎,根據以上兩種槍的構造原理,創制了這種可以不斷髮射的鳥槍,取名“掣雷銃”。銃長約6尺,重5斤,每槍配有子銃5個,各長6寸,重約10兩。另外子銃的前端像一圓形小嘴,後部有扁方筍,筍中有眼,可以用銷釘將其與母銃相連。子銃內裝火藥2。5錢,鉛彈每顆重2錢。銃的發火裝置與魯密銃相同,只是在“規”外加有護圈。子銃預先裝填好,使用時,可輪流裝入槍管發射,這便大大提高了射擊速度。
8。自生火銃自生火銃是1635年畢懋康發明的。它的構造和效能與上述鳥銃無多大差異,所不同的是自生火銃的發火裝置得到改進。畢懋康將過去一直使用火繩的龍頭,改製為安設火石,扣扳機時,龍頭落下的同時與安設的燧石磨擦發火。這一改進,看起來十分容易,卻是我國古代火器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革新。在“自生火銃”問世以前,我國火器使用火繩點火法長達200多年。用火繩點火,在氣候條件惡劣的作戰環境中有諸多不便,比如遇到風雨交加的天氣,火門內的火藥不是被風吹散,就是被雨水淋溼而難以發火。畢懋康發明的燧石發火法,不但克服了風雨對射擊所造成的困難,而且不須用手按龍
頭,可以使瞄準較為準確,並在各種環境氣候條件下,隨時都可發射,其他書友正常看:。燧石發火的槍,最早發明於17世紀初的瑞典。當時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1640~1688年),只有極少數的貴族軍官才用得起這種新式武器。到了18世紀初,俄**隊才開始使用這種燧發槍。而畢懋康發明的“自生火銃”是當時世界上較早出現的燧發槍之一,它的出現表明我國的兵器研製在當時還處於世界的前列。
明代鳥槍中還有一種專門適合北方地區使用的“軒轅銃”,它也是著名兵器專家趙士禎創制的。由於北方常颳大風,當士兵們端槍瞄準時,風已將火門裡的火藥吹去,使槍無法開火。對此,趙士禎在銃身上安裝了一種能自動開閉的火門裝置,並在上面加了防陰雨蓋篷,這樣風再也奈何不得它,所以很適合北方作戰用。“九頭鳥”是明代的一種大型鳥銃,重約20餘斤,可裝藥1兩2錢,裝大彈1個,小彈(約有銅錢大小)9個。槍管口徑較粗,射出的火力也大。另外還有一種專供皇帝使用的鳥槍,稱“御製火槍”,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