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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以來,那些軍戶和保甲內的壯丁可就是有武裝的不安定分子了,若是聚集起來,在一個強有力的人的帶領之下很有可能給他這個大王惹麻煩。因此朱也效仿唐朝,規定軍戶和保甲內的壯丁無事不得出自己所在的轄區,就算也出也要先打報告,而且未經允許不得攜帶武器,否則以謀反論處。
而將來的戰爭主角火器,則由朱設立的肅**工廠專門研製,為了確保武器的質量,朱規定每一件武器之上都要刻上製作它的工匠的姓名,若是工匠有偷工減料,或者馬虎大意使得武器出現了質量問題,則嚴厲追責。
另外,朱對工匠們的工資也進行了改革,設立了基本工資加績效的薪水體系,出於對工匠的重視,朱曾經大幅度的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不過現在為了能更好的督促他們幹活,朱決定也對他們施行這樣的差額工資。
朱規定的工匠基本工資很低,僅僅夠他們養家餬口,而且還必須完成規定數量的合格武器製造,否則要扣工錢。
此外,朱將兵工廠的工匠細化,分為盾牌、長槍、弓箭、大刀、火器等幾個科目,一個工匠只能做一個科目的事,這樣有助於他精益求精,做出更好的武器。肅國的兵工廠製造出來的武器是面向市場的,製造出來之後,除了要裝備常備軍使用外,還會賣給軍戶和民戶賺錢,為了調動工匠幹活的積極性,朱規定,完成任務的工匠若是多生產了武器並且賣出去之後,可以在這裡面提成,作為自己的績效獎勵,從而提高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水平。
由於朱規定的任務數量比較合理,因此肅國的工匠們只要不偷懶,好好幹活,基本上每個人每月都可以拿到豐厚的回報,具體來說就是一石五斗糧食以上,而且還不用納稅,不用服役讓自己和家人過上小康的生活。
人類是智力型動物,科技進步才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主要力量,推動科技進步的主要力量就是工匠,因此朱決定大力提高工匠的待遇和地位,除了設立兵工廠這樣的國企來養著大批工匠以外,還允許工匠憑藉著自己的私人手藝開設手工作坊,打造武器,自產自銷來賺錢。
這樣以來,工匠們就有了兩個選擇,一個是進入國企,給國王打工每個月領取商品糧,旱澇保收,幹好了還有獎勵,而且他們的職位還可以世襲,老子死了兒子替,保證世世代代都有穩定的工作,都有鐵飯碗。另一個是自主創業,自己開設作坊來打造農具、生活用具以及肅王不禁止在民間流通的武器來賺錢,幹得好的也可以做大老闆,富甲一方。
不過客觀來說,走第二條路混大了的並不多,首先如果民間有了手藝比較出色的匠人,朱會想辦法將他們都挖到國企來上班。第二,如果一個民營的兵工廠發展的規模十分壯大,那肅王會想盡辦法加以限制,派兵站崗監視,甚至是加以收購,因為這個行業實在是太敏感了,如果放任不管的話,被別有用心的利用起來,打造一堆武器來武裝一群亡命之徒,那對國家來說絕對是一種隱患。
所以,朱雖然允許一些工匠靠手藝賺錢,但明文規定了民間作坊的規模,即工匠人數不能超過二十人,超過二十人以上的,就要被國營資本強行收購,若是有偷奸耍滑,甚至公然抗命的,官府的捕快衙役會請你去喝茶。因此,可以看出,朱對待這些民間工匠的態度就是允許他們憑藉著自己的技能和經營頭腦過上小康甚至是小富的生活,但不能做大到威脅皇權的存在。
當然這個從業人數的限制僅僅限於軍工企業,對於一些打造農具和水利設施的民用企業,朱的限制還是很寬鬆的,畢竟它們發展好了,對肅國國民經濟的發展還是很有促進作用的。
朱元璋為了更好的治理天下,將大明朝的人民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民戶,負責種地納糧,給皇帝提供糧餉;第二部分就是軍戶,主要負責自給自足,戰時幫助朝廷打仗;第三部分就是匠戶,負責製造各種器械。
相比較而言,民戶和軍戶的地位相當,都高於匠戶,因為這兩種戶口的人都可以參加科舉考試,只是各自承擔的義務不一樣,因此談不上誰比誰的地位高。著名的明朝內閣首輔張居正、李東陽等人都是出自軍戶。
但是匠戶就不一樣了,一日為匠戶,子孫後代俱為匠戶,不可更改,不能參加科舉考試,屬於被強制勞動的物件。由此可見,匠戶在當時的社會地位有多麼低下。匠戶一般隸屬於軍戶,給軍隊打造武器裝備,匠戶的來源主要是俘虜,或者是“軍中不堪徵用者”,那些脾氣暴躁的大頭兵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