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絕對是被不知名的老鼠咬死的!�”齊歡說的十分肯定,就是眼睛多眨了幾下。
“那屍體呢?”
“大概被老鼠埋了!”只要沒有證據,就算她說兔子長翅膀飛走了都沒問題。
昨天兩人出去逛街,正好看見有人捉了幾隻活兔子在賣,齊歡說什麼都要買一隻,說是回家當寵物。結果,墨夜花錢買回了兔子,二天現一隻烤熟的兔子腿出現在書房裡。
那隻灰色的胖兔子卻不知所蹤。墨夜十分想知道,家裡的老鼠到底有多大,竟然能夠咬死一隻那麼肥碩的兔子。
“兔子肉的味道如何?”攬著齊歡往回走,墨夜突然問了一句。
“挺好,就是忘記放鹽了。”
墨御離開之後,再也沒有人過來打擾他們,日子似乎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只不過那方家大小姐沒過多久就因病離世,接著就是聖旨降下,說方家欺君罔上,好在那皇上還不算荒唐,只是沒收了方家的家產而已。
不過就算是這樣,也足夠讓方家從此一蹶不振了。
曾經名震錦繡城的方家,就這麼在一眨眼的時間,消失了。很快,方家的大宅子就被另一戶從京城搬來的榮家給買了過去,聽說榮家的大小姐是當今皇帝最寵愛的妃子,聽說榮家也是以織造起家,聽說……
傳聞永遠是人家說的,聽著可樂卻不可信。齊歡沒事兒的時候,就跟墨夜坐在二樓,聽著樓下議論紛紛。關於曾經的方家,關於方家那個早逝的大小姐方織錦,關於榮家……
凡間,就是這樣,榮華富貴轉眼成空,活了一輩子,執著的到底又是什麼呢!無論錦繡城來了誰,這裡也不會為誰改變。
齊歡站在酒樓包間的窗戶邊,伸手推開雕花窗,窗外一片金燦燦的陽光灑了進來。
“容易曬黑。”
墨夜站在齊歡身後,又把窗戶給拉上。他是鬼,當然會討厭陽光,雖然以他的修為,陽光對他來說不會產生一丁點傷害,但感覺仍然不怎麼舒服。當然,按照齊歡的理解,那絕對是心理作用,這男人,就應該蹲在角落裡長蘑菇才對。
“再不曬曬太陽,你身上就長毒蘑菇了!”把墨夜的手拍開。齊歡再度推開窗戶。
“那不是正好,你不是想吃蘑菇了。”
“留著你自己吃去吧。”探出頭往下看,對面就是街市,倒是挺熱鬧的,底下的小吃攤子散出陣陣食物的香氣,讓齊歡的口水不住往下流。
天天吃肉,偶爾也是要改變一下口味的。今天姑娘她心情好,吃點別的。
“我請你吃餛飩?”
“……可以請個貴一點的東西吃麼?”幾枚銅板一碗的餛飩。還需要齊歡用上一個請字,真是好大一個面子。
“那吃餡餅吧,那個比較貴。”
是啊,餛飩五枚銅板一碗,餡餅六枚銅板一張,的確是貴了點,最悲劇的是,就算是六枚銅板,請客的是齊歡,可是最後付賬的仍然是他。
墨夜動了動嘴,決定還是不要跟齊歡爭論付賬這個問題比較好,男人嘛,養家也是應該的!哎。
拖著不怎麼情願的墨夜走下樓,兩人直斧對面的小吃攤,齊歡剛擠到攤子前,想要買兩張餡餅嚐嚐,突然現一個青衣道士也擠了進來。
………【第一百四十二章 靈雲子他兒子】………
那道士除了身上的衣服能讓人看出來是青色的以外,其他哪位都黑的可以,就連一直往裡衝的齊歡看見那道士,也忍不住皺了皺眉頭退了出來。
沒一會兒,餡餅攤子上滿滿的人都推到後面圍城了半個小圈子,只剩下那頭頭散亂的道士站在攤子前面。
“老闆,給我是個餡餅。”道士從身上摸索了半天,終於摸出來一
塊碎銀。
雖然老闆是很不滿他把客人都給嚇走了,不過生意還是要做的,從鍋裡剷出十個熱騰騰香噴噴的餡餅,用油紙包好,遞給那個道士。
道士接過餡餅,也不管那東西有多燙嘴,開啟油紙狠狠地咬了一
口,胡亂嚼了嚼,押著脖子吞了下去。
看著那道士退到一邊去了,要買餡餅的人又擠了上去,齊歡動作慢了點,現老闆已經被人圍堵起來,連腦袋都看不見了。
算了,反正自己也不是太餓,還是等等人散了再說吧。怪就怪自己沒有這道士的氣場,看看人家,買東西買到清場。
想到這裡,齊歡忍不住又看了眼那個青衣道士,開始齊歡還覺得沒什麼,可是越看越覺得這道士面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