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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球場地本來就很髒了,泥土和磚土混在雨水裡,霎時間讓雨水變成黑黃色,隨著雨點越來越大,砸到地上的力度也越來越大,濺起的水花和水花的高度也越來越大,大到有一些已經開始沾到傷口。

疼……鑽心的疼,疼到連從小都不怕疼的我都倒吸了一口氣“嘶……”,可是比疼更清晰的感受是:這麼深的傷口,還弄破了血管;再加上這麼髒的水的滴濺,不感染才怪。可是腳踝處的感染實在非同小可,好的話是幾個月的養傷,不好的話—— 它會成為我一直熱愛和引以為豪的籃球的牽絆,更嚴重的後果是,有可能讓我以後再也不能碰籃球。

想著這些,我嘗試著把受傷的腿抬高,可是卻發現根本疼的無能為力,而且如果腿抬高了,血會流的更多,雨點卻一點也不會減少。

不知道怎麼描述那種感覺,一個人在那裡絕望,不但沒有人幫助,甚至沒有人懂——懂得一個從小到大把籃球看做和最鍾愛的專業一樣重要的人此刻的無助。

就是在這個時候,唯昔拉著林容從遠處跑過來,雖然她手裡拿著傘,也打著傘,可是卻沒有打在自己的頭上,也不是林容的頭上,而是打在了一直護在胸前的一件衣服上——

來到我面前之後,她什麼都沒說,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用一半的衣服擦掉我腳踝的血跡和汙水,然後用另另一半乾燥的衣服蓋住傷口,不讓水流進去。做完這些,她才抬起頭,問我:“疼不疼?”

疼,當然疼,可是,從她來到的那一刻,我的神經已經感覺不到疼了,感覺到的只是對她的驚異:她鎮定,她知道應該怎麼做,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知道我是怎麼想的,而且是在沒見到我現在的這個狀態之前。

低頭看我腿上的那件衣服——是情侶衫中的一件,她和林容總是喜歡穿一模一樣的衣服。如果我沒記錯,這應該是她們都非常喜歡的一件衣服。可是現在卻被她隨手撕開兩半,其中一半還在又黑又黃有紅的汙水中變得狼狽不堪,而她現在關注的問題卻只是我疼不疼。想著這些,抬頭看向唯昔時,她依舊在看著我,一直鎮定的臉上也有了些焦急,還在等著我的回答。

於是,我搖搖頭,再肯定的搖搖頭,直到她的臉色緩和下來,抬手抹去自己臉上的水跡——不知道是汗水、雨水、淚水還是三者的混合體。

回到家,爸正好在家,所以也就用不到去醫院了,包紮工作很快就做好了,可是那半件唯昔的衣服我卻刻意流下來一直儲存著;和衣服一起儲存到現在的,還有對自己過去的反思。

上大學以來,交女朋友比換衣服還要頻繁,不是因為我不專一不認真,只是實在不知道誰才是適合我的型別。所以才會一個一個的交往,再一個一個的分手,現在想想,之前的那些女朋友,喜歡的或許根本不是自己。有些喜歡的是自己優異的成績,希望我可以在學習上幫助她們拿到獎學金;有些喜歡的是自己的長相和身材,想以此作為炫耀的資本;還有些喜歡的只是和自己在一起時其他女孩羨慕的目光。這些人看上去都是在喜歡,但是卻沒有一個人在真正喜歡我所喜歡的東西。

但是唯昔……

從小一起長大,是在一直把她當妹妹,一直沒有發現她對自己也有一份特殊的關懷,更可惡的是,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潛意識裡也沒把她當做正真的妹妹看,不然不會在知道有人喜歡她之後明明心裡氣急敗壞卻還要裝著用語重心長的語氣告訴她現在談戀愛是不對的;不然不會常常忘記給林容過生日卻永遠記不錯她的生日;不然也不會只用眼神就能和她說話。

雖然思想越來越清晰,雖然越來越確信自己和她是相互喜歡的,可是那個時候,唯昔才剛剛讀高一,對於那時候的她而言,學習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從那之後,我們之間似乎有了一種心有靈犀:都知道自己是喜歡對方,對方也是喜歡自己的,可是像是約定好了一樣,誰都不去說破,誰都不去表白;但是也都把心裡那個最重要是位置空出來留給對方。

聽林立回憶一般把這些都講完,凌巳軒瞭然的點頭:“哦……是這樣啊,怪不得。那然後呢?你們是怎麼開始的?”

“就是唯昔高考完之後啊,第二天她來找林容要一起出去玩,我在門口等到她,告訴她林容還沒起床,我帶她出去玩可不可以。”林立想起當時的場景,笑的一臉幸福,惹來凌巳軒鄙視的眼神。

“然後她就答應了嗎?你們去幹什麼了?”

“巳軒,我發現你最適合的職業不是團長,應該是娛樂記者。”林立皺眉。

“哎呀,哥,你說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