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皺皺眉頭,勉強開口道:“是這麼回事,我們家族有個規矩,別管男孩女孩,從六歲開始,必須選擇一門樂器。據說我曾祖之所以定下這個規矩,是因為覺得音樂能陶冶人的情操,至少是不至於讓自己的子孫徹底淪為廢物,就算是花天酒地,至少也能有點品位,所以呢,我當然也要從小就選一門樂器開始學。”
說到這裡,他頓了頓,見曹霑和王懷宇都一臉壞笑地看著自己,忍不住道:“你倆,罰酒,趕緊的!”然後才扭頭對一臉好奇的李謙繼續道:“當時呢,我什麼都不懂啊,我爸又不管我的事兒,整天就是喝酒、談生意,然後……然後……我三叔,給我推薦了一門樂器,說咱們家至今都沒人學過那個,你學那個,指定與眾不同的。”
“然後,我就學了幾年。後來一直到我十四歲那年,才終於知道我三叔讓我學那個樂器到底是個什麼意思……”
聽他絮絮叨叨說了半天,可就是不切正題,李謙忍不住問:“那你學的,到底是什麼樂器?至於讓曹哥和王哥笑成那樣?”
鬱伯俊無奈地聳聳肩,低了頭,道:“簫。”
“簫?”
李謙愣了一下,旋即突然哈哈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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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四大美人
對於一個音樂從業者來說,或者,哪怕僅僅只是對於一個愛好音樂的人來說,有人學過吹簫、有人會吹簫、有人愛吹簫……這有什麼可笑的?
喜歡吹簫,和喜歡拉二胡,和喜歡彈鋼琴、彈吉他、拉小提琴一樣。
沒什麼可吹牛的,但也沒什麼可自卑的。
它就是一個樂器而已。
笑,事實上,反倒是一種對音樂的侮辱。
當然,背景不同,理解不同。換了另外任何一個人,說他會吹簫,是個簫演奏家,那都是一個可以讓人肅然起敬的身份。唯獨只有當四個老朋友坐在一起,唯獨只有當鬱伯俊這麼一個風流浪子年幼時被人惡搞學了幾年簫的事情……卻足以讓幾個損友大笑不止。
當然,笑歸笑,瞎鬧歸瞎鬧,該聊正事兒還是得聊。
曹霑第一個提議,王懷宇很快贊同,李謙略一思量,也覺得兄弟幾個組個樂隊不錯,然後,鬱伯俊的意見就不重要了,他是肯定會被拉進來的。
本就是酒到半酣,現在大家“一致”決定組成一支樂隊,興致頓時越發高漲。幾句話之間,話題很快就拐到了分工上。
曹霑負責貝斯,這個沒有什麼可商量的。
王懷宇是多面手,但他對於搖滾樂的一些樂器,卻反而並不是太擅長,略一推敲,曹霑建議他來負責鍵盤——這個應該算是王懷宇最拿手的一部分,他馬上就點頭同意下來。
然後,李謙本來想負責吉他。但鬱伯俊不會打鼓。所以。李謙只好把鼓手接過來,而鬱伯俊——這個肯定是四個人之中吉他彈得最差的一個,就成了樂隊的吉他手!
好吧,反正也就是兄弟們在一起玩一把,又不是專業的,他們這幾個人,誰都不會想著去做樂隊出名、做樂隊掙錢,所以心態就都異常的寬和。
三言兩語的把分工定下來。大家就又興致勃勃地開始討論起了樂隊的名字。
王懷宇給起的名字叫“子曰”,嗯,全稱“子曰樂隊”。
大家一直否定:太文縐縐。
他又起了個名字叫“此地無銀樂隊”,又被斃掉。
然後曹霑起了個名字叫“唱著玩樂隊”,再次被一致否定。
輪到李謙,他想了半天,說可不可以叫“好漢樂隊”,被曹霑和王懷宇嘲笑一通,遂被斃。然後他又想了個名字,說是可以叫“工業廢品樂隊”。
這一次。曹霑沒說什麼,一直皺著眉頭尋思。顯然他理解李謙的用意,但王懷宇卻表示反對,於是,曹霑也跟著點頭,又斃了。
看大家想名字想得不亦樂乎,被一夥強人強拉入夥的鬱伯俊終於開始來了點興趣,想了半天,說咱們不如叫“四個男人樂隊”。
這個名字讓大家都是眼前一亮。
但李謙捉著下巴,說:“太普通……不夠亮。”
曹霑一拍桌子,嚇了大家一跳,“叫四大美人。”
啪,李謙和王懷宇的眼睛都亮了起來。
鬱伯俊趕緊搖頭,“狗屁的四大美人,我知道古代說的美人,是不分男女,男的也可以叫美人,但我跟謙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