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唱起歌來,唱的還是那首土俗的雲南山歌:“月亮出來嘛亮堂堂,兩個婆娘一個郎,兩個嘛一起來嫁我,三人同睡那一張chuáng……”黃金般的童年、甜mì的往事、輝煌的過去,就連往昔那些痛苦的記憶,此刻都變得十分甜mì、十分可愛。
到了現在張赫才真正明白一條真理,那就是一個人,無論富貴貧窮、無論昌盛卑賤,只要能夠真正的活過、好好的活著,生命就是有意義的,就是可愛的。
如果說還有一個理由能夠支撐著他堅持到現在還能思考這些,那無疑就是背上旗杆中裝著的暗夜流光劍了。
人類有夢,就是人類能夠生存下去的動力。
他還在那裡胡思亂想,烏雲又一次遮掩了星空,天地萬物又變成了一個永恆黑暗的世界,也就在這時,他眼睛一跳,遠處的海灘上又出現了那個一閃一閃的金黃sè亮點。
這一刻張赫飛身而起,施展出《踏歌行》往山下掠去,這一次他的輕功速度快得離譜,絲毫就不像是一個飢渴交加的人能夠施展得出來的速度。
飢渴雖然能令人疲勞,但卻更能令人爆發出巨大的潛力。
那條金線在消失了整整三個晚上後再度出現,依舊亂跳鬼舞,不過此刻張赫根本就不害怕,他大膽的朝那條金線走去。
由於這段下山的路程還是有點遠,金線跳了一陣舞后好象有些累了,變成了一條軟綿綿的直線平躺在地上。
靠得近了,張赫就聞到一股芬芳的氣味,與那三頭怪狼的腥臭味恰好相反,這是一種木葉的清香,但更像是一種麋香味,令人一聞就感覺頭腦清醒、神清氣爽,正是從那條金線上發出來的。
真正靠近了,張赫又是驚奇交加,又是哭笑不得。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金線,而是一隻狐狸,狐狸全身都生著褐毛,唯獨背脊上有一束毛髮從腦袋上延伸至尾巴,呈現金黃sè,所以在夜sè下閃著金光。
狐狸在遠處亂竄亂跳,所以看上去就像一條鬼舞金線。
張赫啞然失笑,他想起了自己曾經聽說過的一個寓言故事:如果你回到一萬年前,你丟一把手電筒給一個原始人,那原始人說不定會認為這是上蒼顯靈,諸神恩賜給他的禮物。
這個故事充分說明,任何事只要有了依據,就不再顯得那麼神秘了。
這條狐狸很可能跟那三隻怪狼一樣,都是變異的生物,問題就是自己像條遊hún一樣在這死島上逛了三天都沒發生什麼生物,這狐狸是從哪來的?
不過這問題張赫已經來不及多想了,因為他現在才看出這狐狸並不是跳累了,而是蜷縮在地上瑟瑟發抖,一雙靈光四射的眼睛死死的盯著自己這個方向。
張赫終於感覺到不對了,說不清楚為什麼,他忽然間就有了一種想回頭的感覺。
這種感覺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多次出生入死帶來的靈光一閃,
他剛一回頭,就看到一團黑影到了自己的面前。
張赫渾然一驚,那一瞬間他原地凌空橫向側翻,空中的滾了功度。
說實話,這種動作要是放在平時,你讓他練個百來次都做不出來,這已經無關技能屬xìng了,而是人類天生的求生本能。
不過他還是沒逃得開對方這一下子,張赫只覺得腰身一痛,側腰好象被什麼利器劃1開了一條口子,他可以感覺到自己寶貴的生命力瞬間就從這口子中源源不斷的傾洩出去。
在地上翻滾了幾圈後再一看狀態列,張赫直接傻眼,原本658點的體質竟然降下去500點,已經不足158點了,要知道自己還有147點的防禦啊,也就是說對方這一下子竟然有650點以上的傷責。
再一抬頭,張赫就看見一對鋒利的爪子上正淌著鮮血,那正是自己的鮮血。
一頭體積跟惡狼差不多的貓子站在沙灘上虎視眈眈的望著自己,這貓子也是全身漆黑,與夜sè渾然連成一體,如果不是它長長的鬍鬚和嘴前兩顆尖牙,張赫差不多就會認為這是一頭老虎了。
豹子也許不如狐狸那麼狡猾、也不如射狼那麼聰明、甚至更不如老虎那麼兇猛,但是豹子卻是所有動物中身手最矯健、反應最靈敏、手段最殘忍的一種。
在這《王朝》中,即使最優秀的獵人,有時候都不敢單槍匹馬去追捕一頭豹子,更何況這是一頭變異的貓子,它跟這狐狸和之前碰到的狼不同,它的爪子看上去像是六把彎刀,自己剛才就是被這“彎刀”所傷。
再一看狐狸張赫就懂了,原來這狐狸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