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的家庭裡,同生活在一個解體的家庭裡所承受的打擊有什麼區別?我認為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既然鬧到了今天這個分兒上,還有什麼顧忌的呢?何況,你把該說的不該說的都統統告訴給了莎莎,這無疑把我從這個家庭向外推了一把,我就是想回心轉意也被你們堵死了路。”
“林家偉,你真是卑鄙無恥的小人。你壞事做絕,好話說盡。你什麼時候都是對的,你做什麼事都是正確的,包括找情人,包括鬧離婚,包括借別人的手打老婆。你還有錯嗎?沒有,你林家偉沒錯,永遠都是正確的。事到如今,你卻反咬一口,把責任推到了我這裡,把屎盆子扣到了我的頭上,一切都是我的不是,都是我引起的。你說這種昧良心的話就不怕老天懲罰你嗎?”
“怕!怎麼不怕呢?”林家偉打斷她的話說:“在女兒面前,故意裝出一副可憐相,隱瞞了自己怎麼耍潑,怎麼鬧事,怎麼撓人,怎麼損人的全部過程,誇大其詞地貶低別人,只知博得女兒的同情,卻沒有想到嚴重地破壞了女兒的平靜,干擾了女兒的學習,摧殘了女兒的心靈,破壞了女兒的健康。什麼叫昧良心,這才是真正的昧良心。所以,張桂花,我告訴你,你別枉費心機了,我們還是好聚好散吧。過去,我們因為不熟悉而走到了一起,現在因為我們太熟悉而分道揚鑣,這都是一種必然,再鬧騰也沒有用,只能鬧得兩敗俱傷,那樣對誰也不好,尤其對莎莎更不好”。
張桂花沉默了片刻,才說:“看在莎莎的面上,我們,能不能像從前那樣合好?”
林家偉搖了搖頭,硬硬地說:“不可能了。”
張桂花冷笑了一聲說:“死過一次的人,還有什麼想不通的呢?我知道,你林家偉鬼迷心竅了,讓那個小狐狸精把魂兒勾去了。你要想離,行!但是有條件。”
林家偉說:“什麼條件?”
張桂花有點陰陽怪氣地說:“第一,等我死了。第二,如果我的壽命比你還長,你等不及的話,就交上10萬元,算作我女兒的生活費,否則,沒有別的條件。”
林家偉無奈地嘆了口氣,心想,死過一次跟沒有死過一次有什麼兩樣? 張桂花見林家偉沒有吱聲,就有點咄咄逼人地說:“怎麼,捨不得?那我就把你拖老,拖死。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我不會輕而易舉地讓那個小表子坐享其成。”
林家偉狠狠地說:“既然你不肯好好協議離婚,那我們就法庭上見。”
張桂花說:“那我就等著在法庭上見。”